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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民主,是基於兩個基本公理:一、聖人都有錯;二、人皆有私慾和私心。
基於公理一,我們不能容讓一個人(人包括組織,下同)擁有最終決定權,防止一旦他犯錯,無人可以糾正,則一人犯錯萬人遭殃;基於公理二,我們更不能把最終決定權交給一人,防止他或明或暗地犧牲他人福祉而向自己人輸送利益。
所以,民主的原則,就是「沒有大台」。「沒有大台」的真正意思,不是一盤散沙、各自為政,而是同時有多個「台」,互相制衡、互相監察,亦以互相糾正的方式互相幫助和合作。預防人一錯錯到底,讓人有錯能改。
民主的具體運作,是多權分立。最基本的是執政(executive,又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亦有意見認為是四權分立,第四權是政務(administrative,即首長級公務員)。他擁有執行權——理性、盡忠、持續地執行已獲通過而尚未被推翻之政策,以免社會因執政或甎M立法機關換屆而不知所從,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與投資者信心。
可以說,執政和立法擁有的是政治權,決定社會資源和經濟發展成果如何分配和重新分配,因而亦須在政策失誤、人民不再信任時,負上政治責任(輕則下屆不再參選,重則立即鞠躬下台)。司法和政務擁有的,不是政治權,它們不能決定社會資源的分配方法;它們被賦權的目的,是讓社會和人民穩定地有所依循。要忠實地履行職責,必須不被擁政治權者所左右,因此,他們須有終身制之保障。
代議民主是常態
我同意陳糸,民主不是目的。崇高的政治目的,是要讓人民有尊嚴地安居樂業。而要達這崇高目的,民主卻是無可代替的手段。陳糸說,民主未必能帶來良善的後果(可惜陳糸沒有界定何謂「良善後果」),建制派在政改時也常說「民主不能解決所有社會問題」,只是,若沒有民主而代以君權政制,只會不斷製造更多社會問題(「君」即沒有皇帝稱謂的皇帝,包括他控制和甎帢惆謋L的集團)。
民主運作分兩種,一是直接民主(古希臘城邦民主和今日之公投);隨着國家規模漸大,今日之民主運作,代議民主才是常態。
代議士應能發揮把關功能
代議士一旦獲選,即表明選民認同他的政治理念和使命。民意可以不成熟和變得很快,惟成熟的人的政治理念和使命,不會常常急速轉變。當民意轉變,變得跟代議士的政治理念和使命有矛盾有衝突時,代議士應有勇氣,雖然有可能要付上下屆不能再當選的代價(只是有可能而非必然,因人民選代議士,不會只考慮單一議題)亦不跟隨民意,而守住自己的政治理念和使命。正如台灣的國民黨洪秀柱所言:「一個政黨可以失去一次選舉,但是不可以失去她的靈魂;可以失去她的版圖,但不可以失掉她對價值的堅持。」我同意陳糸,民意未必最好,惟代議士卻應能發揮把關功能。
民主,不是事事訴諸民意。惟當選舉制度設計上有嚴重偏差,民主為名、君權為實的時候,社會上才會不斷出現要以公投彰顯民意的聲音。
作者是自由撰稿人
(編者按:陳糸文章刊8月11日《明報》)
基於公理一,我們不能容讓一個人(人包括組織,下同)擁有最終決定權,防止一旦他犯錯,無人可以糾正,則一人犯錯萬人遭殃;基於公理二,我們更不能把最終決定權交給一人,防止他或明或暗地犧牲他人福祉而向自己人輸送利益。
所以,民主的原則,就是「沒有大台」。「沒有大台」的真正意思,不是一盤散沙、各自為政,而是同時有多個「台」,互相制衡、互相監察,亦以互相糾正的方式互相幫助和合作。預防人一錯錯到底,讓人有錯能改。
民主的具體運作,是多權分立。最基本的是執政(executive,又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亦有意見認為是四權分立,第四權是政務(administrative,即首長級公務員)。他擁有執行權——理性、盡忠、持續地執行已獲通過而尚未被推翻之政策,以免社會因執政或甎M立法機關換屆而不知所從,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與投資者信心。
可以說,執政和立法擁有的是政治權,決定社會資源和經濟發展成果如何分配和重新分配,因而亦須在政策失誤、人民不再信任時,負上政治責任(輕則下屆不再參選,重則立即鞠躬下台)。司法和政務擁有的,不是政治權,它們不能決定社會資源的分配方法;它們被賦權的目的,是讓社會和人民穩定地有所依循。要忠實地履行職責,必須不被擁政治權者所左右,因此,他們須有終身制之保障。
代議民主是常態
我同意陳糸,民主不是目的。崇高的政治目的,是要讓人民有尊嚴地安居樂業。而要達這崇高目的,民主卻是無可代替的手段。陳糸說,民主未必能帶來良善的後果(可惜陳糸沒有界定何謂「良善後果」),建制派在政改時也常說「民主不能解決所有社會問題」,只是,若沒有民主而代以君權政制,只會不斷製造更多社會問題(「君」即沒有皇帝稱謂的皇帝,包括他控制和甎帢惆謋L的集團)。
民主運作分兩種,一是直接民主(古希臘城邦民主和今日之公投);隨着國家規模漸大,今日之民主運作,代議民主才是常態。
代議士應能發揮把關功能
代議士一旦獲選,即表明選民認同他的政治理念和使命。民意可以不成熟和變得很快,惟成熟的人的政治理念和使命,不會常常急速轉變。當民意轉變,變得跟代議士的政治理念和使命有矛盾有衝突時,代議士應有勇氣,雖然有可能要付上下屆不能再當選的代價(只是有可能而非必然,因人民選代議士,不會只考慮單一議題)亦不跟隨民意,而守住自己的政治理念和使命。正如台灣的國民黨洪秀柱所言:「一個政黨可以失去一次選舉,但是不可以失去她的靈魂;可以失去她的版圖,但不可以失掉她對價值的堅持。」我同意陳糸,民意未必最好,惟代議士卻應能發揮把關功能。
民主,不是事事訴諸民意。惟當選舉制度設計上有嚴重偏差,民主為名、君權為實的時候,社會上才會不斷出現要以公投彰顯民意的聲音。
作者是自由撰稿人
(編者按:陳糸文章刊8月11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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