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文章】日前有報道曝光,方知道屯門龍鼓灘是香港鮮有一直沒有發展審批地區圖(DPA plan)及分區計劃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所覆蓋的地方。即是說,該範圍一直未就城規條例規管,無土地用途規劃,規劃署亦無權執法,就儼如新界版的九龍寨城——城市規劃的「三不管」地帶。
那為何當局一直不修補規劃空隙,為龍鼓灘制訂法定圖則?無論是6年前對環團長春社還是今天對媒體的答覆,都不外乎「當額外資源許可下」才擬備,和「適時檢討」。眾所周知,龍鼓灘是劉皇發家族的「地頭」,這令人不禁要問:到底純粹是因為「人力資源不足所致」,還是忌諱鄉紳利益而不敢規劃?
特別厚待龍鼓灘?
從官方的回覆,還以為龍鼓灘是個偏遠荒地,未有迫切性去規劃。但事實上,龍鼓灘一帶已有相當多發展。由屯門沿龍鼓灘路進入,經過環保園、發電廠,就見到對着海灘有一大群丁屋屋苑,包括早前爆出劉皇發父子涉嫌參與套丁的龍濤灣畔第三期和成發山莊,這些屋苑各有一致的建築風格,明顯非單幢式申建。
佈滿丁屋的龍鼓灘區域,偏偏一直不受法定圖則規管。只要在網上查閱規劃圖則,就發現屯門分區計劃大綱圖最西邊只覆蓋至發電廠,以北整個龍鼓灘丁屋區、海灘以及山邊地帶,圖則已經止步。眼見這幾年規劃署正積極為毗鄰郊野公園的「不包括土地」擬備DPA plan,至少還有權規管,但對龍鼓灘又不是無路可進的「不包括土地」,又不是軍事禁區,卻反而一直沒有用途規劃。官方可有合理解釋,何以一直對龍鼓灘如此特別厚待?
規劃發展優先 土地管理次之?
如果不是偏袒發叔,更深層次的問題,就是一直官方與公眾對規劃的理解存在落差。多年來,官方常以「資源有限」、「未有優先性」的理由去看待擬備DPA plan這回事。官方「優先性」的資源分配,其實只不過是放在各個大型發展規劃,而非規管和保護環境。但公眾眼裏,遲一天制訂規管,就是多一天縱容破壞。當局以發展潛力作為優先調配資源的考慮,變相就成為縱容環境破壞的幫兇。
面對各式各樣的填泥破壞,DPA plan未必是唯一的規管工具,但至少賦予規劃署規管違例用途的權力。還香港土地一個規管的用途,政府又是否需要「問埋發叔」?
作者是城市規劃師、本土研究社成員
那為何當局一直不修補規劃空隙,為龍鼓灘制訂法定圖則?無論是6年前對環團長春社還是今天對媒體的答覆,都不外乎「當額外資源許可下」才擬備,和「適時檢討」。眾所周知,龍鼓灘是劉皇發家族的「地頭」,這令人不禁要問:到底純粹是因為「人力資源不足所致」,還是忌諱鄉紳利益而不敢規劃?
特別厚待龍鼓灘?
從官方的回覆,還以為龍鼓灘是個偏遠荒地,未有迫切性去規劃。但事實上,龍鼓灘一帶已有相當多發展。由屯門沿龍鼓灘路進入,經過環保園、發電廠,就見到對着海灘有一大群丁屋屋苑,包括早前爆出劉皇發父子涉嫌參與套丁的龍濤灣畔第三期和成發山莊,這些屋苑各有一致的建築風格,明顯非單幢式申建。
佈滿丁屋的龍鼓灘區域,偏偏一直不受法定圖則規管。只要在網上查閱規劃圖則,就發現屯門分區計劃大綱圖最西邊只覆蓋至發電廠,以北整個龍鼓灘丁屋區、海灘以及山邊地帶,圖則已經止步。眼見這幾年規劃署正積極為毗鄰郊野公園的「不包括土地」擬備DPA plan,至少還有權規管,但對龍鼓灘又不是無路可進的「不包括土地」,又不是軍事禁區,卻反而一直沒有用途規劃。官方可有合理解釋,何以一直對龍鼓灘如此特別厚待?
規劃發展優先 土地管理次之?
如果不是偏袒發叔,更深層次的問題,就是一直官方與公眾對規劃的理解存在落差。多年來,官方常以「資源有限」、「未有優先性」的理由去看待擬備DPA plan這回事。官方「優先性」的資源分配,其實只不過是放在各個大型發展規劃,而非規管和保護環境。但公眾眼裏,遲一天制訂規管,就是多一天縱容破壞。當局以發展潛力作為優先調配資源的考慮,變相就成為縱容環境破壞的幫兇。
面對各式各樣的填泥破壞,DPA plan未必是唯一的規管工具,但至少賦予規劃署規管違例用途的權力。還香港土地一個規管的用途,政府又是否需要「問埋發叔」?
作者是城市規劃師、本土研究社成員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