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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蚊患失職 物管公司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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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18日 06:35
2016年08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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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食環署去年7月初巡查領展旗下的慈雲山慈民邨停車場,發現花槽枯葉上有積水及蚊幼蟲滋生,票控物業管理公司康業服務。裁判官指被告連續下雨10多天仍沒巡查積水,有失職之處,裁定罪名成立,罰款7500元。


被告康業服務有限公司的代表於早前審訊時稱,與領展的合約列明公司的職責是維持商場治安,沒有特別要求需留意花槽,強調蚊蟲非保安問題,因「香港四圍都有蚊」。


稱問題非關保安 官指應知責任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該合約列明被告需監管合約地點內的衛生與安全問題,即使沒明文提出要巡查花槽積水,被告亦應知道是其責任,又強調不需列出每項與清潔相關的事項。


裁判官又質疑,被告作為一間有經驗的管理公司,應知道案發前連續10多天下雨,即使四周地面乾爽,花槽內也會有積水需處理,故認為其有失職之處。被告透過律師代表求情,指公司不是刻意忽視積水問題,只是對合約的理解與法庭不同,希望能獲輕判。


【案件編號:KCS14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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