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哮喘豬」事件,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很快就作出了「政府機制上把關的責任」的結論,向公衆致歉,並表示考慮賠償給受影響商號,事態很快平息。今次危機處理收效顯著,不過,高永文的說法,基本上把肇因推給制度,並未正視個別部門人員失職等根本問題,這種官官相衛甚或包庇下屬的心態做法,政府不可能因而汲取教訓,官員處理份內工作也不會轉而積極進步。
機制簡單權責清晰
政府不應包庇混淆
這件事涉及兩個部門,機制簡單,權責清晰明瞭。豬運抵上水屠房,一般在清晨開始,到上午9時,豬肉買手開價競投,同時漁護署人員開始檢疫工作,抽驗豬的尿液樣本;豬約由翌日凌晨1時起屠宰,在此之前,漁護署人員會有檢疫報告通報食環署人員,然後食環署衛生督察檢驗屠宰後的豬殼,蓋上「政府檢驗」藍色蓋印,就可以運往市場銷售。這個程序簡易清楚,一貫行之有效,然則上周四清晨4時至周五凌晨1時發生了什麼事,導致40頭含哮喘藥的豬屠宰後運到零售點,供市民購買?從已知過程,不難查明。
據已知情况,上周四晚上約10時,漁護署初步報告抽驗涉事批次319頭內地豬的尿液樣本,發現有哮喘藥殘餘,會進行覆檢,並已通報食環署;到周五凌晨3時,漁護署正式確認豬的尿液樣本含有哮喘藥,即使如此,這批次的豬已經屠宰了59頭,其中40頭運出了屠房。若這個過程屬實,說明漁護署人員盡了職責,反而是食環署人員收到漁護署初步驗出豬的尿液樣本有哮喘藥之後,為何屠房仍然開始屠豬?這是問題所在。由於過程清晰簡單,這是高永文局長很快就斷定肇因和致歉的原因。
從已知情况看來,豬的檢疫機制無問題,有足夠時間讓漁護署和食環署人員按程序工作,而「哮喘豬」仍然流入市面,可以肯定問題出在工作人員失職,未按程序辦事,而食環署人員須負責的可能性較大。高永文局長說的「政府機制上把關的責任」,所謂「把關」涉及人,雖然可解讀為有「人的責任」的含義,但是不明確點出,仍然與機制混為一談,這般取態,或許是宅心仁厚,展示愛護下屬,不過,也可能被視為存心包庇而混淆視聽。
五豐行處理事故
與香港社會脫節
歷來政府就部門人員的工作疏失,大多歸咎機制程序,與人員無關,部門人員在這種「都是制度的錯」的官場文化氛圍之下,就規避責任都成為「人精」,試看導致39人罹難的「南丫海難」、數十年來不知道市民喝了多少鉛水等,都是大事,不過,包括海事處、水務署、房屋署等在內的部門官員,並無任何一人被追究責任,政府最高層官員說都是制度問題,若要個別官員負責,並不公平,云云。可見部門官員推卸責任,源頭在政府最高層,正是上樑不正下樑歪,這就是部門官員不斷失職,由市民承擔惡果的根源;只是,這樣的官場文化,政府管治如何進步,良好管治也無從說起。
今次「哮喘豬」事件,事態那麼簡單清晰易明,而高永文局長仍然講得含混不清,就是折射出這種官場文化的「精粹」。關於此事,只是個別人員失職,只要「執正」人事,嚴加監管和要求,問題就解決,毋須找地方讓4000頭豬過夜檢疫才屠宰,這是浪費資源,只須追究失職責任和加強管理就行了,無必要阿茂整餅。
「哮喘豬」流入市面之後,五豐行提供零售商名單,讓食環署封存和銷毁哮喘豬肉,部分商號聲稱售賣的豬肉並非來自五豐行,卻仍然被封存,無端招致損失,這有可能是五豐行的資料混亂,誤導了食環署人員。五豐行在供港主副食品擔當重要角色,歷來事故,其管理層都停留在「我自為之」狀態,鮮有向公衆解釋交代,今次事件,五豐行負責人也沒有說明為何進口江西「哮喘豬」;這家公司與香港社會脫節,情况繼續下去,只會使港人對內地的觀感,更趨負面。由此而引起的誤會,完全可以避免。五豐行融入香港社會,可減少誤會,當局於此不宜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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