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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豪:確認書確認了什麼?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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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05日 06:35
2016年08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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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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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這的確是香港政治自由大倒退的時刻。


「選舉確認書」這個僭建而生的產物,成為了「制度」,發揮類似特首的選舉委員會的篩選關卡作用。


從今以後,參選立法會不再單靠公民提名取得資格,還要得到選舉主任的「信納」才能入閘參選。


而選舉主任一介公務員身分,何以有權力執行這種政治判斷?

「確認書制度」混亂無章。


起初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但建制派簽了可以入閘,泛民「唔×簽」卻也同樣可以入閘。而獨派政黨同樣拒簽,卻又被選舉主任追問政治立場,甚至否決參選資格。


更混亂的是,有些獨派明星最終決定「妥協」簽確認書,有些聲大夾惡的激進派也表示「體制內抗爭」簽確認書。


兩類同樣「有前科」的政黨卻又有不同待遇。「建國城邦蝗蟲」終日掛在口邊的激進派變成「我最愛《基本法》」,得到選舉主任「信納」,放行入閘;港獨明星也表示自己擁護基本法,卻被選舉主任「識穿」,拒諸門外。


請問選舉主任如何作出上述的判決?還是亳無準則、純粹人治?

結論便是「中央覺得你不搞港獨,你簽不簽確認書都可以入閘;中央覺得你搞港獨,你簽不簽確認書都要取消資格」。更進一步,中央覺得你是可以統戰的對象,或許威脅性不大的對手,便「既往不咎」;如果覺得你無法統戰,是主要敵人,便「追查到底」,取消資格。


所以這次確認書至少做到兩個效果:確認中共對香港全盤政治版圖的操控能力;第二,確認哪些政黨是主要敵人、哪些是次要甚至可以統戰的敵人。


所以是次立法會選舉,無什麼激進溫和之分,因為真正激進威脅中共管治的,早就被篩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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