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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可補選禁出選 梁天琦駁斥 袁國強:梁補選時無清晰提港獨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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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04日 06:35
2016年08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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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獲准參加今年2月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半年後被選舉主任拒諸門外,律政司長袁國強昨解釋稱,這是由於梁在補選時沒有清晰地說港獨議題。不過,翻查資料,梁天琦在新東補選報名前後,不止一次提出港獨言論,包括報名前,即1月的參選新東補選記者會上已表明:「我自己對於港獨絕對不會否定」(見表)。【相關新聞刊A12、評論刊A14】


法律界30選委斥政治審查

另外,包括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等30名選舉委員會法律界委員昨發表聯合聲明,對選舉主任的決定「深表遺憾」。聲明稱,法例並無賦權選舉主任查訊某個參選人的聲明「是否所謂真誠」,形容選舉主任的查訊和決定,等同「在沒有法律基礎下進行政治審查和篩選」。聲明批評,政府官員任意和不合法地行使權力,是對香港法治最嚴重的破壞。


梁﹕年初已說港獨是出路

袁國強昨解釋為何梁天琦年初可以「入閘」參加新界東補選,但被拒參加9月立法會選舉,袁稱﹕ 「大家可以比對梁天琦先生在補選時,他所倡議的議題和今次相關的事情……,在上次補選時沒有清晰地說港獨議題,這是我們所理解當時的情况。」梁天琦昨在電台節目中稱,自己今年初補選時已在論壇表明港獨是香港出路。


梁稱選舉呈請「十足把握」

袁國強昨重申,倡議港獨違反《基本法》,選舉主任有權決定提名是否有效,當中必須考慮參選人有否「真的有效地」簽署聲明,以確認其維護基本法。他強調,參選人簽署報名表格的聲明後,選舉主任仍須看所有相關情况,包括一些公開資料,以決定該聲明是否在法律上有效,而選舉主任有權要求參選人提供他認為需要知道的資料,以作決定。


梁天琦昨日表明會在選舉日翌日(9月5日)提出選舉呈請,稱對呈請成功有「十足把握」,但承認預料需時3年。他稱,既然遊戲制度不讓港獨者參與,而自己目標是進入議會做議員,「咪擺低政治主張」。他批評選舉主任無權為其「測謊」,對方以傳聞作證供、反要自己澄清,是人治做法。


梁天琦稱,未來會為出選3區的青年新政站台,但不會在選舉論壇場合再提港獨,強調最重要先拿到議席,他認為近期事件有催票作用,可令本土派在每區獲得一個議席。他形容自己現時等同被終身剝奪政治權利,並為「180度扭轉政治主張」仍未能參選向選民致歉。


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認為,基本法雖賦予選舉權,但該權利可受合法限制,而事件的主要爭論點,是參選人和選管會雙方就限制選舉權是否合法,持不同看法。


葉國謙﹕拒倡港獨者參選有理

民建聯葉國謙則認為,政府拒絕提倡港獨者參選有道理,因梁天琦即使澄清立場,但說話中已表明其支持基本法只為「過關」,形容「若這樣都聽不明白,是侮辱大家智慧」。葉國謙稱不擔心事件影響建制派選情,亦相信不會有民情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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