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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無業青年去年電召GoGoVan,伺機把車駛走及盜去司機財物;又兩度訛稱有意買車,試車時把車駛走。二人早前在區院認罪,主謀昨被判監3年及停牌5年,另一人則被判囚22個月及停牌4年。
案情指出,首被告王錦城(25歲)及次被告陳傑瑛(23歲),去年10月29日透過GoGoVan電召輕型客貨車到打鼓嶺坪輋路載貨,兩人趁司機到車尾搬貨時把車駛走,偷去車上3部手機、銀包等總值約1.6萬元財物,再將貨車棄置。
兩被告又在網上向車行表示有興趣購買一輛價值10萬元的平治房車,相約到港鐵錦上路站附近試車,趁職員下車時把車駛走。此外,兩被告去年11月24日再用類似手法偷去另一輛價值18萬元的平治房車。二人早前在區院承認盜竊、無牌駕駛、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等罪名。
【案件編號:DCCC264/16】
案情指出,首被告王錦城(25歲)及次被告陳傑瑛(23歲),去年10月29日透過GoGoVan電召輕型客貨車到打鼓嶺坪輋路載貨,兩人趁司機到車尾搬貨時把車駛走,偷去車上3部手機、銀包等總值約1.6萬元財物,再將貨車棄置。
兩被告又在網上向車行表示有興趣購買一輛價值10萬元的平治房車,相約到港鐵錦上路站附近試車,趁職員下車時把車駛走。此外,兩被告去年11月24日再用類似手法偷去另一輛價值18萬元的平治房車。二人早前在區院承認盜竊、無牌駕駛、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等罪名。
【案件編號:DCCC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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