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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擬對約克採法律行動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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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04日 05:37
2010年11月04日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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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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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教育局長孫明揚昨首次回應九龍塘約克中英文幼稚園私自開辦收費的天主教教理慕道班斂財事件,指當局多次去信和致電學校查詢,其中有關學校與收款公司的關係等問題,學校的回覆「未能令當局釋疑」。教育局正徵詢法律意見,包括該校是否違法,並考慮採取法律行動。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因該校可能涉及欺騙,當局處理手法或會超越一般違反《教育條例》發出警告的懲處方式。

孫明揚昨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議員提問時指出,9月底接獲傳媒查詢後,已即時致電幼稚園查詢,當時校方解釋,供家長及學生參加的慕道活動全由家長自發組織,後來當局發現慕道班由一間有限公司負責收費,再去信該校查詢,校方解釋,支票收款人為獨立私營公司,協助暫時託管支票,強調收費不涉及幼稚園。不過教育局又發現,該公司註冊董事實際是幼稚園的校長馮譚淑賢和校監馮禮城。

孫明揚:校方未解釋「代收款」安排

孫明揚坦言,校方至今仍未能清楚解釋學校與收款公司的關係、活動舉辦的家長組織資料、「代收」款項安排等,故不排除徵詢法律意見後,採取法律行動。

本報嘗試致電幼稚園校監馮禮城查詢,但當記者表明身分時,馮禮城已即時掛線。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指出,事件發生至今疑點重重,包括慕道班是否由教會授權?以收費形式安排領洗是否有欺騙成分?他認為,若事件屬實,該校行為已超越一般違反《教育條例》收費規定投訴,當局或不只發警告了事。

律師黃國桐表示,由於幼稚園校長和校監開設的私人公司,涉嫌在家長不知公司與校方關係下利用宗教斂財,事件或涉及有人「以不正當手法蒙騙得到金錢」,屬於欺騙罪。他直言,教育界甚少發生同類刑事案件,一經定罪,法官或會以「阻嚇作用」為由加重判刑。

教育局強調會嚴肅處理事件,但暫時未能評估幼稚園做法是否恰當。過去兩年,當局共收到7宗懷疑幼稚園違反《教育規例》有關收費規定的投訴,由於全屬較輕微事項,當局並未有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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