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Bossini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綁架案,繼在港落網的內地疑犯被判監後,其餘8名在內地落網的疑犯昨於內地被判刑。案件首被告猶敦魁被指為組織者,判監15年,另外7名犯人則分別被判22個月至13年有期徒刑,被罰款1萬至10萬元人民幣不等。羅君兒透過公關公司回應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一切要向前看」。
明報記者 葉真真 深圳報道
案件昨早於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判刑,8名被告依次為猶敦魁、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張襖江、毛小兵、梁起順及戴迅輝,前6人被控綁架罪,後2人涉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成。
不見家屬蹤影被告失望
眾被告甫進法庭,隨即望向公眾欄,看看家人有否到場,惟今次庭內不及續審時熱鬧,只有零星的港媒到場採訪,不見家屬蹤影,被告神情明顯失望,低頭轉向法官。其中梁及戴聽到自己的刑期後(3年及22個月),不禁對望,臉露放鬆表情。法庭今次容許港媒旁聽,惟同樣不准用紙筆記下內容,記者只能憑記憶記下判辭。
兩犯判刑較輕 如釋重負
判辭表示,6名被告被判綁架罪成,包括策劃、綁架、看管人質及勒索贖金等,均被視為主犯,其中首被告猶敦魁屬提出及組織者,加上在港有犯罪紀錄,判監15年;第二被告王譽錕的參與程度僅次首腦,王立波及熊登輝罪行雖不及前者,惟過去曾於中港兩地犯下搶劫、盜竊等罪行,3人同被判監13年,罰款4萬至8萬人民幣不等。
7同黨分別囚22月至13年
至於張及毛在案中的參與程度較低,勒索贖金的過程中選擇離開,量刑相對較輕,被判監10年,罰款2萬人民幣。負責收受贓款的梁起順及港人戴迅輝分別被判3年及22個月,並罰款10萬及1萬人民幣;扣除早前被關押的刑期,戴可望明年3月獲釋。
猶的代表律師陳國文表示,眾被告沒有因為贖金而傷害人質,其所犯的罪行與刑期相應,認為判決合適,體現內地刑法原則。
案發去年4月25日,羅君兒於西貢甘澍路獨立屋寓所內被綁架,被多名綁匪禁錮在山洞多天,並要求2800萬港元贖金,她在家人交贖金後獲釋。港警及內地公安先後在中港兩地拘捕綁匪,並尋回大部分贖金。
唯一在港落網的內地男子鄭興旺,早前承認一項綁架罪,被判入獄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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