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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被拒乘同一班車 輪椅夫婦控港鐵歧視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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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30日 06:35
2016年07月3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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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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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各自使用電動輪椅出入的夫婦,稱因港鐵職員拒絕讓他們登上同一列車,昨由平機會代表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港鐵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向港鐵索償10萬元,並要求港鐵修改現行政策。


港鐵﹕每班車只可助一輪椅上落

港鐵發言人稱,暫未收到相關法律文件,收到文件後會研究並跟進。發言人解釋,由於班次和時間限制,每班列車可安排職員協助一名輪椅使用者上落,但若不需要職員協助,輪椅使用者可自行登上列車。


原訴為蕭東才,被告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原訴人前年12月31日下午,與同樣坐電動輪椅的妻子到港鐵九龍灣站乘車,惟月台職員拒絕讓他們登上同一列車,他們終分乘兩班列車。翌日凌晨約1時,二人到港鐵坑口站乘車,儘管月台上乘客不多,車上更幾乎沒有乘客,他們再次被拒登上同一列車,雙方因而發生爭吵,需報警處理。夫婦最終在4名警員和2名月台職員陪同下乘車。


平機會介入 港鐵堅持做法

入稟狀指出,原訴人在事件中感到被羞辱,又指他與妻子的行程常因被要求分乘不同列車而延誤,即使平機會後來介入,港鐵仍堅持其做法。


【入稟編號:DCEO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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