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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第三被告王立波的胞兄王立春上周六(23日)接受本報專訪,稱幾年前家鄉遭人非法開採磷礦後,兩兄弟因而失業,需要到外地工作餬口,估計弟弟因而結交「損友」,現時只能寄望他在獄中改過自新。
稱家鄉被非法開礦 土地被賣
王立春從貴州乘高鐵到深圳受訪,僅帶一個手提包及穿拖鞋,路費要同行友人代為支付。他表示,與王立波自小在貴州省甕安縣成長,當地盛產磷礦,長大後兩兄弟當貨車司機,靠運送磷礦養活家人。然而好景不常,2012年有人非法開採磷礦,家中土地亦被人非法販賣,其父因而召集同鄉控告非法開採的人,但被無故拘押在監獄近8個月始獲釋。
王母一度到北京上訪,無奈未抵達北京已遭人「抓回來」,帶回縣中,王立春期望中央徹查事件。王說,非法開採事件後已無法靠磷礦生活,迫於無奈外出打工,他與太太輾轉到了浙江生活,弟弟則到縣中心找工作,推斷他在這段時間結識了「損友」,為賺快錢鋌而走險。
「做了違法事要受罰」
對於胞弟被判逾10年刑期,王立春對此無可奈何,「沒辦法,做了違法的事就要受罰,只能幫忙照顧一下小孩」;事件後,王立波的前妻已將6歲的女兒接走照顧,而家人對其行為亦深感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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