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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通報機制增「求同存異 雙向互惠」字眼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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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29日 21:35
2016年07月29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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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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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府代表團昨到深圳,與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等內地代表就完善兩地通報機制進行第二輪磋商,會後雙方表示會將秉持「依法辦事、求同存異、雙向互惠、保障人權」原則,寫入新的通報機制文本,但未有披露商討具體內容。據悉,兩地政府下月會議有望簽訂機制文本。


涂謹申:寫得好虛無意義

有協助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上述字眼「無甚意義」及「寫得好虛」,「依法辦事」及「保障人權」等字眼「有寫比沒寫好」,批評會晤沒交代對跨境執法的質疑。


對於內地昨高調移交大埔找換店的謀殺犯(見另稿),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移送疑犯給香港的做法,予人感覺是為政治宣傳的動作。


港方和內地官員昨晨在深圳西麗的麒麟山莊會面,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在致辭時表示,就通報機制的有關內容作全面深入、坦誠務實的交流磋商,雙方隨後進行了約兩個多小時閉門會議。


新華社報道,雙方同意「堅持一國兩制方針,根據憲法和基本法以及兩地相關法律,秉持『依法辦事、求同存異、雙向互惠、保障人權』原則」,寫入新的通報機制文本;以及就通報機制文本的條款和相關具體內容作規範完善等。


港府官員由保安局長黎棟國帶領,出席者包括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黃志雄、海關關長鄧忍光、入境處長曾國衛、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唐永德及律政司國際法律專員陸少冰。


內地方面,除了公安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最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等相關單位的代表都出席了會議。


會晤後,港府官員沒有見記者,僅發出新聞稿,內容與新華社一致提及16字原則,表示已就互通報機制的內容作全面、深入、坦誠務實的交流,包括通報時限、通報內容、通報範圍和通報渠道等方面的具體安排,檢視了機制過去的實際運作情况,總結經驗和討論如何應對兩地民眾的期望。


學者:磋商應否擴大通報

出席磋商的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宋小莊透露,回歸以來中港雙方約有1.2萬宗通報,雙方各佔一半,範圍包括人員犯法、死亡等。目前磋商主要是針對通報範圍是否還要擴大的問題,在很多細節上都已經同意了,比如在14天內要通報,將來協議是否是由公安部或是由香港特區政府來簽署,或者是把檔次提高。


涂謹申為今屆立法會選舉的功能界別(超級區議會)已報名參選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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