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必瘦站美容總監與兩職員涉威嚇女顧客,指顧客頸和胸部生疣,會變成癌症,游說她購買9萬元美容療程。3人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裁判官指事主的證供有疑點。
涉嚇顧客生疣可變癌
3名獲裁定無罪的必瘦站職員,分別是美容總監林淑麗(50歲)、區域經理劉穎賢(33歲)及治療師馮穎欣(30歲),她們早前共被控兩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裁判官蘇文隆昨裁決時質疑,任職鞋履售貨員的事主許麗琨,案發後撰寫千字投訴信向消委會投訴,當中卻沒有提及「疣」或「癌」的字眼,直到投訴被轉介海關,事主才首次提到涉案職員稱疣會變成癌症。
事主或受壓 惟控方未詳述
裁判官續稱,家住劏房的女事主花費大量金錢購買療程,顯示她案發時可能受到壓力和冗長游說,但控方未能具體說明。裁判官又認為案件有疑點,即使涉案職員曾以不當手法推銷,法庭不能單憑此便將她們定罪,遂裁定全部控罪不成立。
游說購買9萬元療程
事主早前供稱,前年她因長了雀斑,遂光顧必瘦站的朗豪坊分店。同年11月20日,她在必瘦站接受療程期間,林淑麗向她推銷8.6萬元共24次的緊膚療程。她拒絕,林突然指她頸上生疣,更指她的疣擴散到胸部,可能會擴散到生殖器官,若出現病變,最終會變成癌症。林又稱若她購買6萬元療程,可送她全身除疣療程,但她再次拒絕。
事主續稱,林其後用對講機叫劉穎賢入房幫忙,劉着她盡快把疣處理,否則會「生cancer(癌)」。林再召喚馮穎欣入房,稱馮是疣專家,馮則說疣很快會長滿全身,並會傳染別人。事主最終同意購買該6萬元療程,另購買3萬元保養療程。5天後事主向醫生求診,證實臉和頸以外其他部位均沒有疣,遂向消委會投訴。
【案件編號:KTCC6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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