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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選管會今年新增「確認書」,要求立法會參選人簽署,聲明擁護包括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一部分等嘅《基本法》條文,惹來唔少風波,有人質疑捍衛基本法,當然係所有條文都要捍衛,而唔係抽幾條出嚟講。港大法律學者、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噚日就喺facebook提出另類確認書,話非常清楚明白擁護基本法,包括26、27及39條。戴教授話佢就簽咗喇,認為所有港人都應該簽,否則有理由懷疑佢唔係真心擁護基本法!
戴教授籲大家﹕like咗當簽咗
呢幾條基本法係咩呢?第26條就講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選舉權及被選舉權;27條就講市民有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遊行等自由;組織同參加工會、罷工嘅權利同自由。39條就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嘅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法律予以實施。戴教授話邊個like佢呢個post就當簽咗,一晚已經有成500人like咗喇。
戴教授籲大家﹕like咗當簽咗
呢幾條基本法係咩呢?第26條就講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選舉權及被選舉權;27條就講市民有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遊行等自由;組織同參加工會、罷工嘅權利同自由。39條就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嘅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法律予以實施。戴教授話邊個like佢呢個post就當簽咗,一晚已經有成500人like咗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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