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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前主席梁定邦:獨立審批 國際趨勢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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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22日 06:35
2016年07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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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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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雖然城中大孖沙對新機制表示憂慮,惟本港最大股份過戶處公司、中央證券董事總經理鍾絳虹認為,倘新機制下,上市監管委員會作出決定時能有更高透明度,可令業界工作有更清晰指引;她又強調,「集體負責制即集體不負責」,由28人的上市委員會,改為6人組成上市監管委員會負責,決策上或會更謹慎。


有「新股女王」之稱的鍾絳虹,多年來參與大量新股上市,惟與投行、核數師相比,她坦言自己僅為「打工仔」,利益衝突不大,支持新機制純粹望能令市場更透明和更有效率,認為市場發展應「往前看而不是原地踏步」。


鍾絳虹:新制最重要具透明度

她以阿里巴巴來港上市爭議事件為例,由始至終市場只是充斥不同的臆測,事實上,現在機制下,即使上市申請完全符合要求,其他因素如業務是否適合上市等可能存在灰色地帶,證監在缺乏條例援引下惟有提出大量問題,除非完滿解答否則不能放行,效率極低,而設立一個具透明度的委員會,通過投票決定是否批准上市,並向市場解釋決策原因,業界才能有例可循提高效率。


前證監會主席梁定邦稱,香港及新加坡的監管制度是沿用自舊倫敦模式,即讓交易所兼具監管職能,但環球主要市場中,許多已將審批上市職能搬離交易所,由獨立個體負責,如英國的上市管理署(UKLA)、美國的證交會(SEC)等,今次重組是靠近國際市場的一步,並將證監會原本已有的話語權明確化,加強與聯交所的溝通,進一步提高上市審批的效率,整體而言是一個進步。


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表示,根據現行雙重存檔機制,上市委員會負責審批,證監具有最終否定權,不論重組前後,證監擁有較大權力的架構並未有變,強調兩者「過往一直都唔係平排,而係上下關係」,而且從整體(即包括交易所、上市申請人、業界及監管機構)來看,亦不見有「獨攬大權」或「濫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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