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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景樂 / 霍梓楠:合約制就是王道? 當市場化由教師蔓延至警隊的想像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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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22日 06:35
2016年07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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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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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自教改以來,教育業界一直爭取提高「班師比」,以改進教學質素,可惜政府不斷以短期撥款的方式來資助學校,學校只可以一兩年的合約方式來聘請人手。他們不單沒有如編制教師的薪金、公積金制度,解僱門檻更是低得很,影響行業生態。本年4月27日教育局以書面回覆葉建源議員的書面質詢,指出「如學校基於實際運作需要及預計未來數年人手需求波動等因素」,教育局容許學校聘請具合約時限的正規教師;而且筆者曾聽過官員說,學校如一般中小企,有短期一兩年合約員工實屬正常。這不禁令人懷疑政府認同短期合約制度能改善教育質素,以致局方拒絕增加編制教師數目。


現時香港愈來愈少沒有合約時限的工作(俗稱「長工」)。打工仔慣於在這種合約狀態下工作,容易視之為常態,認同「長工」必養懶人,於是難以明白為何偏偏教師要得到「長工」之恩待。


走筆至此,深覺「市場化」對於提升競爭力及效率已成迷思。筆者索性把這迷思當成王道,將之運用於警隊上,讓讀者將下述倡議與現時教育界的亂局作類比。


「改革警隊倡議書」

「新自由主義下,公共服務也強調需要有效率,向公眾負責。警隊要達至精益求精,應採取以下改革:


一、評估各警署效率

政府應引入每間警署的『關鍵績效指標』,例如其所管轄地區的破案率及全體員工考勤情况,以評估其整體表現,以決定每間警署受多少公帑資助及編制員工數目。假如當區罪案極少,則必須檢討人手是否過剩,必要時『殺署』,當區治安事務由鄰近警署接管。


二、完善市民評估機制

警方應鼓勵市民評估執法質素,成為『績效指標』一部分,藉此鼓勵警隊建立正面形象。例如佔領運動期間有不少市民拍下警察執法態度欠佳,涉嫌粗言穢語、過度武力等短片,影響市民對警方執法的信心。


雖然監警會調查後可能得出無人違反任何規例及犯錯的結論,可是造成『關公災難』的舉證標準並不是『毫無合理疑點』。警方有必要考慮到輿論所向及市民感受。警方就算不能在現有制度上作出紀律處分,亦必須另設賞罰制度。


三、以合約制聘用警務人員

紀律聆訊手續繁複,還要兼顧『程序公義』,實有礙日常工作,減低效率。政府若以合約制聘用警務人員可達至以下好處:


.以續約為手段引入競爭,激發警員潛能。取消薪級表,將表現與薪金掛鈎,則可進一步鼓勵員工全力以赴。


.若某警員表現不夠好,或與上司理念不合,但啟動紀律聆訊會引起麻煩,可簡單以合約期滿為理由變相解僱之。


.可靈活調配人手,切合區本需要。


基層警員或會不滿『同工不同制度』情况,對『老差骨』享有優厚福利及職業保障有怨言。筆者認為警察是崇高的職業,警隊不應計較付出,理應為各政府部門以至社會樹立好榜樣,有助維持社會穩定及政府財政健康。


如果有警員不幸不獲續約,可能只是代表他不適合成為警員而已。他已接受警隊訓練,在就業市場有一定競爭力。他可選擇進入私人機構或者加入其他紀律部隊,由低做起,天道總會酬勤。


四、聘請臨時員工負責大型盛事的保安工作

當香港主辦國際性會議或大型展覽,警方不應從其他地區借調人手。當局只需未雨綢繆,事先訓練一班具有控制場面能力的後備兵源。平日不需為他們支薪,到時則以短期臨時合約形式聘用他們,才不會造成長遠財政負擔。省下的支出可採購控制示威者的大型武器,更可減省佈陣人手。」(倡議書完)


反思效率為先制度如何傷害社會

局方素有剪報掌握民情的習慣,當有關官員讀到此文,大概會誤讀這是戲謔文章。然而筆者希望讀者反思一個以效率為先、減少支出的制度,會如何傷害長遠社會發展及穩定。


政府必須明白,教師是需要透過與學生、同業間互動及家校合作,慢慢孕育、反思及發展自己的教育哲學。新一代的教師沒有穩定的職業保障下,根本無法專心培養其專業質素,這最終只會影響下一代的教育。


香港是先進城市,我們樂見人人有尊嚴地生活,社會各行業都享有合理職業保障,亦透過專業化來貢獻社會,包括教師和警隊。政府有這個視野嗎?


作者方景樂是常額教師、教協理事,霍梓楠是合約教學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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