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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鴻輝師傅 造假單判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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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20日 06:35
2016年07月2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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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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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足球代表隊門將葉鴻輝的師傅盧國華(圓圖),以及葵青區足球會有限公司幹事溫不曲,早前分別因偽造收據及向區議會申請資助訛稱買獎品予球員,盧國華早前承認3項偽造罪,昨被判監4個月、緩刑兩年;而早前承認一項企圖欺詐罪的溫不曲,則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盧的徒弟葉鴻輝得知判刑後鬆一口氣﹕「不用受苦,是這件事中對他最好的判決。」


葉鴻輝:不用受苦是最好判決

盧國華(67歲)昨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今次是因對單據不清楚而犯案,希望經一事長一智,以後不會再犯;除了多謝各方為他求情,亦希望事件對年輕一輩有警惕作用。


葉鴻輝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始終毋須判監,(師傅)其實年紀已很大,加上他的腳因踢波勞損,正常走路都不太方便」,現在「不用受苦,是這件事中對他最好的判決」。他又說,作為徒弟一定會支持師傅,「我們不需要說太多,他知道我會一直支持他」。


盧國華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社會服務令報告顯示盧因年紀及健康狀况不適宜被判社會服務令,望判以緩刑。暫委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時表示,考慮到求情信中指盧對足球發展不遺餘力,被告沒有刑事紀錄及從事件中得益,因此判以緩刑。至於溫不曲(56歲),裁判官表示本案證明了溫確有以現金方式發放獎勵,又考慮到被告有真誠悔意,求情信也反映他致力推動葵青足球發展,因此判以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出,溫不曲向葵青區議會訛稱購買獎品予足球員,成功申請12萬元資助,卻違反規定把資助以現金方式發放給球員。盧又應其要求以其體育用品公司發出3張虛假收據,證明溫有買獎品。民政署職員見收據起疑遂向廉署舉報。


【案件編號:TWCC7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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