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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秉權:一地兩檢變兩地一檢?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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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19日 06:35
2016年07月1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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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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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隨着本屆立法會會期結束「抖暑」,預計2018年第三季通車的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所引伸的「一地兩檢」問題將會沉寂一時,各界可有更多時間思考此事。


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專門研究廣深港高鐵營運的副總工程師潘國強,較早前撰寫論文,主張採用英法鐵路的安檢模式,在西九高鐵站實施「一地檢」方案。該方案的精神是委託港方代為檢查,內容是所有經西九口岸出入境的旅客,他們的資料包括證件、監控錄像等信息,都要即時同步與內地公安、邊防等相關執法部門共享。內地在收到這些資料後,會實時查驗,沒問題的話會指示放行;如有問題則會即時委託港方採取必要的管制措施,即可能包括進一步查問、禁止出入境等。


文章稱,此方案可節省基建成本10億元,另外每年營運費亦可再節省10億元。同時,旅客的出行時間和費用亦將大大節省,促進兩地經濟效益和人員往來,增加廣深港高鐵的競爭力。作者說,實行此方案,須得中央和全國人大批准。


說實在,如真的要在西九高鐵站實行「一地兩檢」通關方案,方案一是讓內地執法人員來港執法,方案二是港方代內地執法,兩害相權,牌面肯定是後者較好。


不過,此方案亦令人有一定疑慮。


第一,內地委託港方執法,是內地指揮、香港執行。在執法標準上,香港是比較講法治,而內地則比較講政治,如拒絕「政治敵對分子」出入境,例子有艾未未曾被拒出境、梁國雄會被拒入境等。結果是,梁國雄能出香港關,但不能入大陸關,但新方案下,梁國雄將被「一票否決」,連在港方口岸出境的基本人權亦遭剝奪。


第二,如內地想對某某人實施強制措施,像禁書案中拘留目標人物,當明知此舉可能剝奪人身自由和有不合理的地方之時,港方是否願意配合?如配合,公安執法權力會否伸延、一國兩制會否名存實亡?港方會否只能充當內地的爪牙?

第三,內地對港和內地各有一套出入境黑名單,要香港代為執法,即代表內地要向港方披露自己的黑名單,其中包括港人和內地人。可惜,在中央心目中,香港沒澳門般可靠和一家親,北京是否這麼信得過香港?


最近,澳門和珠海在橫琴口岸實施了對小型車輛「兩地一檢」模式,澳門傳媒說此經驗可供香港借鑑。


講法治和講原則,相信是要內地借鑑香港才對。


作者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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