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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信股份(0267,前稱中信泰富)於2008年「炒燶」Accumulator(外匯累計期權合約)案,結案陳辭於昨日完結。
事件主角之一的時任中信主席榮智健,其代表律師余若海強調,當年公司於9月份的通告表示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No Material Adverse Change),事隔1個月後才發出盈警,其間亦可能有其他原因影響股價大跌;余若海並再三重申,榮智健乃工程系出身,與時任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對虧損的概念有異。
余若海稱,中信泰富於2008年10月發出盈警,距離公司作出「概無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的陳述已經相隔1個月,但沒有證據指出此陳述對股價產生影響(positive price effect),故不應事後從時間線上推算兩者有因果關係。當榮智健被告知當年中信投資的「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RFC」(俗稱Accumulator),因澳元一度貶值而引致潛在損失高達3億澳元時,他曾經就此事質問張立憲,以為公司只是單純購入澳元做對冲,並誤會對方所說的「帳面虧損(Mark-To-Market loss)」是實際虧損;並指出工程系出身的榮智健,根本不知何謂帳面虧損。
代表律師:范鴻齡外匯知識有限
時任董事總經理范鴻齡的代表律師翟紹唐稱,范鴻齡對外匯的相關知識有限,加上集團旗下眾多業務,澳洲礦業僅屬其中一環,故一時未有留意報告上提及到的匯率問題,未必察覺到每澳元兌0.98美元降至0.88美元水平而造成的差異,亦屬人之常情。他強調,當時范鴻齡被告知公司9月有3億澳元帳面上的虧損,但西澳洲鐵礦項目料可於年內可達收支平衡,故認為公司偶有帳面上的損失亦屬平常;所以范鴻齡不認為存在大規模過分對冲(massive over-hedging)的問題,故簽下該份表示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的通告。
事件主角之一的時任中信主席榮智健,其代表律師余若海強調,當年公司於9月份的通告表示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No Material Adverse Change),事隔1個月後才發出盈警,其間亦可能有其他原因影響股價大跌;余若海並再三重申,榮智健乃工程系出身,與時任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對虧損的概念有異。
余若海稱,中信泰富於2008年10月發出盈警,距離公司作出「概無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的陳述已經相隔1個月,但沒有證據指出此陳述對股價產生影響(positive price effect),故不應事後從時間線上推算兩者有因果關係。當榮智健被告知當年中信投資的「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RFC」(俗稱Accumulator),因澳元一度貶值而引致潛在損失高達3億澳元時,他曾經就此事質問張立憲,以為公司只是單純購入澳元做對冲,並誤會對方所說的「帳面虧損(Mark-To-Market loss)」是實際虧損;並指出工程系出身的榮智健,根本不知何謂帳面虧損。
代表律師:范鴻齡外匯知識有限
時任董事總經理范鴻齡的代表律師翟紹唐稱,范鴻齡對外匯的相關知識有限,加上集團旗下眾多業務,澳洲礦業僅屬其中一環,故一時未有留意報告上提及到的匯率問題,未必察覺到每澳元兌0.98美元降至0.88美元水平而造成的差異,亦屬人之常情。他強調,當時范鴻齡被告知公司9月有3億澳元帳面上的虧損,但西澳洲鐵礦項目料可於年內可達收支平衡,故認為公司偶有帳面上的損失亦屬平常;所以范鴻齡不認為存在大規模過分對冲(massive over-hedging)的問題,故簽下該份表示無任何重大不利變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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