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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喜華﹕尊重真心者 鄙視假意者——回應杏林覺醒一文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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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13日 06:35
2016年07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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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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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杏林覺醒真心推動社會及醫學界的變革,值得欣賞和尊重。該會7月8日於《明報》撰文提出5點醫委會改革的意見,本會回應如下,冀真理愈辯愈明。


(一)有關醫委會處理投訴

該會指醫委會研訊效率奇低的原因是資源不足,亦需增加醫生委員。其實現時研訊瓶頸是缺乏業外人士及只有一名法律顧問。如不修例增加兩者,增加資源改善行政程序只能縮短處理投訴時間由現時58個月至53個月,不及修例後的30個月。另外,現時法例沒規定醫委會轄下委員會的成員不可重複。雖曾有法庭裁決建議偵委會及健康事務委員會成員不可重複,醫委會進而決定所有委員會成員均不應重複,但如有需要,醫委會絕對可另作決定。個別委員會的工作並不繁重,委員不難抽身參與偵委會。再說,修例後研訊會議的組成更具彈性,正好應對醫生委員不足的擔心。


(二)有關非本地培訓醫生執業

委任委員受政府操控之說,近期已有公論認為是過分憂慮。須知道病人更擔心醫生水平,其代表會着緊捍衛。擔心降低醫生水準,雖非無的放矢,卻是「矢不中亦偏遠矣」。而申請有限度註冊時,兩間醫學院及醫專學院會審核申請人的學院是否符合香港水平,申請人臨牀資歷亦須達中級水平。醫委會既然負責審批,當然有權監管有限度註冊醫生,即使發生事故,其僱主醫管局也須負上民事責任。其實「便利非本地培訓醫生到港執業」之說,只將有限度註冊期由1年延至最多3年而已。將操控之說推演至降低醫生水準,進而引入內地醫生,實是幻想情節。


(三)市民醫生關係撕裂

梁振英政府是否有權用盡,市民大可自行判斷,但是否有權可以用盡卻會由制度把關。網上流傳梁振英未當特首前曾建議輸入廣東省護士的報道。不過上任4年至今,所有成員均為委任的護士管理局,從無輸入一名廣東省護士,正好說明制度可以令特首有權也不能用盡。如因不信任政府,從而在幻想情節下堅持己見,以致異於社會各界的判斷及共識,撕裂便由此而起。


(四)有關拉布

梁家騮議員提出11萬項修正案都關於某一項條文的變數,說穿了是玩弄數字遊戲,實非負責任做法。其實有關的法案委員已進行10次會議,會議次數已較一般為多,正反意見都作了深入討論,又怎可說討論空間盡失?若預計投票結果不如己意而拉布,便是濫用這種議會抗爭手法。拉布對抗的應是全民共憤的惡法,沒有社會共識授權下胡亂拉布,終受社會譴責。


(五)有關「醫醫相衛」

監警會及律師會並沒有類似偵委會的投訴篩檢機制,而外國投訴機制亦異於香港,不能單以數字推論醫委會沒有被用作保護醫生。但去年一宗司法覆核訴訟的判辭卻清楚指出,偵委會主席處理一名他認識的醫生的投訴時,無申報利益;另外,超過七成被定罪醫生都獲緩刑。不知這些是否「醫醫相衛」?


公共政策討論不應以感覺指揮理智,推演出一廂情願的結論。草案原意是加入業外委員以減少醫委會「醫醫相衛」的印象。可惜個別有影響力的醫生及團體激烈反對,社會各界唯有起來回應,而個別醫生言行更適得其反地強化了「醫醫相衛」的觀感。回看事件,若說政府挑起醫患矛盾,實是諉過於人。


立法會今日繼續審議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未知可否順利付諸表決。希望所有反對的議員回頭是岸,以立法會正常程序處理爭議。若拉倒草案,各反對者又怎能向醫生失德的苦主作出交代?最後說一句:假意者借真心人的真誠反對,保護自己利益,該受鄙視。


作者是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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