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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劏舖買家:落訂方知限用途 被推銷「什麼都做得」獨家代理中原:解釋契約律師負責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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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10日 21:35
2016年07月1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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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工廈劏舖有價有市,觀塘萬年工業大廈3個單位,被翻新及分拆成108個單位,以K Star名義出售,惟受地契所限只可從事製衣及紡織等用途。不過,本報接觸3名買家均稱,簽臨時買賣合約前,不知用途受限,當中有人買舖擬作倉儲及醫療用,繳付兩次訂金後,才獲律師告知用途受限。3人均指獨家代理中原無交代工廈用途受限,質疑遭經紀誤導,有買家要求取消交易不果,亦有買家計劃下周投訴。地產代理監管局回覆,已接獲5宗涉該項目的投訴,但最終結果,投訴人撤控及證據不足。


明報記者 張艷紅

中原﹕需向律師樓再了解

中原(工商舖)回覆指,事件正了解中,因負責項目律師樓有變更,需向現時律師樓再了解,暫未有更詳細資料可提供。中原指,一向讓前線同事知悉,K Star為工業用途,而詳細解釋契約,一般由律師樓負責。


事主不敢取消交易憂被追討損失

「經紀說什麼都做得,還說車位都100萬,工廈幾十萬,好抵。」經營工程公司的馮先生3月獲中原經紀推介K Star項目,他稱當時經紀指,單位可作寫字樓、倉庫甚至出租,對方更指該處租盤搶手。一心為公司物色倉庫存放文件的馮先生見地點適中,加上便宜,便簽臨時買賣合約,以約88萬元購入70多平方呎單位,分兩次付逾11萬元訂金。


「推銷到簽約前,都無人講過限制,到更換新律師樓,律師才解釋說只可做手工藝等行業,其他就不能做。」馮指,雖只準備做倉庫,但認為經紀涉不實推銷,一度想取消交易,惟經紀告知取消交易有可能被追討損失,「因為擔心被人告,被迫勉強成交,其實想撻訂,但撻不到,現在只能希望項目可以交吉,好無奈」。


陳女士(化名)經朋友介紹知悉K Star發售,以逾200萬購入一個約200平方呎兼有獨立洗手間的單位。首次買工廈的她指,買前已問明經紀可否從事保健、整脊等行業,獲知「無問題」才決定購買,「經紀還教路,只要不在門口掛招牌,顧客電話預約上門服務便可」。


另一事主﹕經紀稱不可自聘律師

她又說,付首次訂金後,經紀才講單位有限制,「當時我提過棄用大業主提供的免費律師,自行付錢找律師處理,經紀說不可以」。至後來原有律師樓被律師會接管,新律師才告訴她單位的具體用途限制。她日前致電經紀查詢,對方稱相信屋宇署已批圖則,又叫她毋須擔心,待單位交吉後可代出售物業。「買賣程序有古怪,我現不想撻訂,想取消買賣。」已付兩次合共逾30萬訂金的陳女士指,計劃本周到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


另一名K Star買家黃先生(化名)亦指,經紀推銷時無講明用途限制,擔心未能按原定計劃開分店,一度考慮「撻訂」,未來考慮徵詢法律意見交涉。


K Star地契列明 僅可從事製衣

K Star今年3月開售,由中原地產獨家代理,開售時以鄰近觀塘港鐵站、提供專業管理及免買家律師費作招徠。據當時的報道稱,項目推售不足兩周已售罄。萬年工業大廈地契訂明,大廈只可從事衣物、帽子及刺繡品工場及其附屬辦公室。記者日前到上址觀察,K Star仍未展開分間工程。


地監局:接5投訴 4撤回1終止調查

地產代理監管局發言人證實,共接獲5宗涉及K Star的投訴個案,其中4宗投訴人已撤回,另一宗則因資料不足終止調查。發言人又指,地產代理若在執業過程包括發出廣告或向客戶介紹物業時,向客戶提供錯誤或具誤導性資料,如物業用途,可能違反《操守守則》,有機會被監管局紀律處分。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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