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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商人向舞小姐追業權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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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08日 06:35
2016年07月0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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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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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與妻結婚數十載並育有子女的商人陳育林,聲稱自2012年秘密包養比他年輕逾20年的夜總會舞小姐,後來更合資以696萬元購入深水埗單位,並以女方名義持有。惟二人今年因錢銀問題反目,男方聲稱被女方勒索1000萬港元,更一度被她在街上非法禁錮,只好通知妻子及報警解圍。男方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女方交出大部分業權,並就非法禁錮賠償。


稱被勒索千萬 就非法禁錮索償

根據入稟狀,原訴陳育林於2012年在旺角金如意夜總會,認識年約30歲的被告劉冰。陳因同情劉失婚兼育有兩兒,遂每月包養她,只要求她提供娛樂和性服務。


二人於2014年以696萬元購入深水埗福華街海峯的單位,但劉只支付28.7萬元,其餘的首期及按揭供款均由陳支付。由於陳欲保密身分,故單位只以劉的名義持有,但他實際上擁有逾95%業權。陳又准許劉與兒子搬入單位,每月只須繳付低於市值的9000元租金。惟今年5月二人因錢銀反目,其間劉向陳勒索500萬至1000萬元,否則公開關係,更一度在街上按着陳的頸和肩膊不讓他離開。陳遂興訟向劉追討業權及欠租,又要求她就非法禁錮賠償。


【入稟編號:HCA17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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