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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儀:袁國強的尷尬長青網文章

201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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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7月07日 06:35
2016年07月0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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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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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返港後大爆在內地「被失蹤」的細節後,重挫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距特首選舉不遠矣,特首梁振英不得不急急行動,派出律政司長袁國強和保安局長黎棟國前往北京,與內地磋商內地與香港的通報機制。本來北上討論通報機制,只是特區政府轉移視線的權宜之計,根本沒有對準港人對林榮基案細節的關注,但內地公安部對會面的鋪陳,真的令袁司長尷尬死了。


就銅鑼灣書店案,港人最關注的是,究竟是否有內地執法人員在港跨境執法、「中央專案組」人員是否可凌駕於現有兩地的通報機制,即使在內地長期拘押港人而毋須通知特區政府,以至內地如何回應林榮基聲言是在不情願之下,簽下「不需要家屬會見,暫不聘請律師」聲明書的做法,是否違反內地刑訴法中,應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以及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的規定。


當港人期望兩名高官可在北京取得更多資料之時,袁國強及黎棟國在與公安部長郭聲琨等多個部門代表的會面,甫開首,竟然是一起觀看林榮基被監視居住的片段、林曾言內地「要他做戲」的「供述犯罪事實」視頻,還有理應是傳媒採訪林榮基女友的訪問聲帶。按照林榮基的說法,這些都是內地早已編好有台詞、有導演的「認罪」片段,但內地竟要袁司長當着一眾香港記者面前,一同欣賞這些港人老早已不相信的被迫認罪片段,實在情何以堪。


這樣的開局,等同清楚告訴袁司長:林榮基罪證證據確鑿,內地就此案已有定案,你犯不着再就此案多加置喙;要談的話,就談通報機制有沒有什麼可修修補補,好讓你們的特首可向香港市民交功課。在會面中,雙方同意重點就通報時限、內容、範圍、渠道等方面進行修改和完善。那通報範圍是否包括現行機制中不包括在內的「中央專案組」?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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