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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政府的公共運輸策略研究其中兩部分,優質的士服務及公共小巴增加座位數目,自6月中政府公布細節以來,輿論較聚焦在的士方面,小巴的議題雖較少報道,但「19座位」引起的爭議其實不小,筆者除與多位友好發動聯署(作者按:在要提交之前,尚有其他團體趕不及回覆,實際該不止是民主黨)之外,還有《經濟日報》報道直指政府有偏幫某代理之嫌。
筆者如今已非汽車業界中人,但曾經營汽車代理不僅使我熟悉相關法例和政策,還掌握到很多市民和議員們不知曉的行內資訊,當然少不了「黑幕」情報。另一方面,這些黑幕如何操作執行,涉及很多汽車技術等較複雜的內容,實難三言兩語讓社會各方容易理解和知曉是何等的黑暗。筆者身為所謂的社會意見領袖,見事情涉及到市民大眾利益,更想起已故的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先生在世時為業界和市民所做的,實在無法閉口。
摧毁對手優勢事小 浪費運載能力事大
「19座位」是如何偏幫某品牌?其一是使目前本港另一個已示範做出符合法例要求的20座位的品牌,要減去1個座位。摧毁競爭對手表面的優勢事小,浪費運載能力即破壞市民權益事大。其二是那「慣性收視」品牌能否裝設第20個座位,其實是運輸署主觀意志去決定,而運輸署長在6月21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所說「要攀爬引擎蓋」的言論,不過是利用一般市民不曉得汽車技術編造誤導性質輿論。這兩點已經是社會公義原則所不容。
另外,文件指非繁忙時間的需求較低,要避免浪費資源。可是非繁忙時間「載空氣」豈止小巴?單是巴士的耗油量比小巴高出接近兩倍,巴士在非繁忙時間不是更浪費資源嗎?政府說要平衡其他運輸業界的利益,可是過去最少3年,專利巴士公司提出的路線發展計劃,均有取消低客量路線由專線小巴接辦的建議。巴士公司若為了一個座位而反對,豈不有如患上了人格分裂症嗎?
「再增加1」提前7至8年不是問題
文件內還羅列一堆所謂的統計數字指「19座位」已能滿足需求。可是將數據進行還原計算分析,可見政府是將1988至2014年人口增長163萬,增加3個座位的增長基數萬分之0.018,與1976至1988年人口增長110萬而1988年增加兩個座位的基數相同。但統計處2015年9月25日發表未來本港人口預測報告,其中的一個預計,2024年本港人口達約776萬。將之與「萬分之0.018」作運算,得出的答案是3.7,即可增加4個座位至20座。公共服務規劃該有長遠目光,「再增加1」提前7至8年根本就不是問題。政府在短視之餘,透過玩弄數字將「最多加3個座位」合理化,為專利巴士公司和的士業界的立場作加持,使「19座」變成「平衡其他運輸業界利益」的結果。但再仔細拆局,結果只是那「慣性收視」品牌是最終得益者。
翻查2000年的石油氣的士小巴政策的歷史,更發現代理商有可能隱瞞日本車廠在1999年已推出歐盟三期柴油小巴,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也唱和「再沒有歐盟三期以上的柴油小巴」,以及見石油氣的士近乎100%同一個品牌型號,相信市民該看到「19座並非考慮個別汽車品牌」又是一個謊言。
「20座位」又是否意味向另一現時較弱勢的品牌造就有利條件?既然「慣性收視」的品牌現有型號能否加至20座位根本是一宗懸案,該品牌的製造商又已宣布明年停產現有型號而推出新產品,或是我們該有更闊的視野,其他車廠也可能提供合適本港的小巴車輛,尤其是政府、議員渴望的低地台小巴。但筆者去年已向立法會及政府指出,綜觀全球多家車廠的低地台小巴均略超出現行法例(長約7.5米)。政府明言因道路安全因素不考慮放寬小巴尺寸,但運輸署長早已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賦予「基於公眾利益」權力批准超出法定長度的12.8米巴士行走。為何12.8米的道路安全不是問題?運房局和運輸署藉市民、議員不諳汽車技術進行官商勾結的猴子戲,該到此為止。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筆者如今已非汽車業界中人,但曾經營汽車代理不僅使我熟悉相關法例和政策,還掌握到很多市民和議員們不知曉的行內資訊,當然少不了「黑幕」情報。另一方面,這些黑幕如何操作執行,涉及很多汽車技術等較複雜的內容,實難三言兩語讓社會各方容易理解和知曉是何等的黑暗。筆者身為所謂的社會意見領袖,見事情涉及到市民大眾利益,更想起已故的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先生在世時為業界和市民所做的,實在無法閉口。
摧毁對手優勢事小 浪費運載能力事大
「19座位」是如何偏幫某品牌?其一是使目前本港另一個已示範做出符合法例要求的20座位的品牌,要減去1個座位。摧毁競爭對手表面的優勢事小,浪費運載能力即破壞市民權益事大。其二是那「慣性收視」品牌能否裝設第20個座位,其實是運輸署主觀意志去決定,而運輸署長在6月21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所說「要攀爬引擎蓋」的言論,不過是利用一般市民不曉得汽車技術編造誤導性質輿論。這兩點已經是社會公義原則所不容。
另外,文件指非繁忙時間的需求較低,要避免浪費資源。可是非繁忙時間「載空氣」豈止小巴?單是巴士的耗油量比小巴高出接近兩倍,巴士在非繁忙時間不是更浪費資源嗎?政府說要平衡其他運輸業界的利益,可是過去最少3年,專利巴士公司提出的路線發展計劃,均有取消低客量路線由專線小巴接辦的建議。巴士公司若為了一個座位而反對,豈不有如患上了人格分裂症嗎?
「再增加1」提前7至8年不是問題
文件內還羅列一堆所謂的統計數字指「19座位」已能滿足需求。可是將數據進行還原計算分析,可見政府是將1988至2014年人口增長163萬,增加3個座位的增長基數萬分之0.018,與1976至1988年人口增長110萬而1988年增加兩個座位的基數相同。但統計處2015年9月25日發表未來本港人口預測報告,其中的一個預計,2024年本港人口達約776萬。將之與「萬分之0.018」作運算,得出的答案是3.7,即可增加4個座位至20座。公共服務規劃該有長遠目光,「再增加1」提前7至8年根本就不是問題。政府在短視之餘,透過玩弄數字將「最多加3個座位」合理化,為專利巴士公司和的士業界的立場作加持,使「19座」變成「平衡其他運輸業界利益」的結果。但再仔細拆局,結果只是那「慣性收視」品牌是最終得益者。
翻查2000年的石油氣的士小巴政策的歷史,更發現代理商有可能隱瞞日本車廠在1999年已推出歐盟三期柴油小巴,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也唱和「再沒有歐盟三期以上的柴油小巴」,以及見石油氣的士近乎100%同一個品牌型號,相信市民該看到「19座並非考慮個別汽車品牌」又是一個謊言。
「20座位」又是否意味向另一現時較弱勢的品牌造就有利條件?既然「慣性收視」的品牌現有型號能否加至20座位根本是一宗懸案,該品牌的製造商又已宣布明年停產現有型號而推出新產品,或是我們該有更闊的視野,其他車廠也可能提供合適本港的小巴車輛,尤其是政府、議員渴望的低地台小巴。但筆者去年已向立法會及政府指出,綜觀全球多家車廠的低地台小巴均略超出現行法例(長約7.5米)。政府明言因道路安全因素不考慮放寬小巴尺寸,但運輸署長早已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賦予「基於公眾利益」權力批准超出法定長度的12.8米巴士行走。為何12.8米的道路安全不是問題?運房局和運輸署藉市民、議員不諳汽車技術進行官商勾結的猴子戲,該到此為止。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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