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在今年財政預算案提出,研究將俗稱「逆按揭」的安老按揭計劃,擴展至未補價的資助出售房屋。政府消息透露,房屋署建議只有年滿60歲或以上的資助出售房屋業主,才符合申請資格,申請人可選擇10年、15年、20年或終身的固定年期內,每月收取年金;以一個市價(須扣除補價)100萬元的單位為例計算,若單身長者業主計劃於60歲起申請「逆按揭」並選擇10年年期,每月可獲3700元。房委會料若通過建議,可望於10月推出計劃。
可望10月推行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本周五開會,討論上述建議。現時全港未補價的資助出售房屋,包括房委會的居屋、租置單位及房協轄下的資助房屋等,合共涉及約40萬個單位;但在現時的《房屋條例》下,未補價的居屋及租置單位,若業主再承做按揭,必須要有充分理由,如籌措醫藥費、殮葬費、教育開支或因離婚向配偶支付贍養費等,並須得到房屋署批准,但當中不包括安老原因,故現行房委會政策是不容許業主借取安老按揭貸款。
消息透露,房委會經研究後,認為安老按揭計劃旨在改善長者業主的生活質素,讓他們可在自己居所安享晚年,而房委會亦不會因為業主參與安老按揭計劃而承受財政風險,故認同將安老按揭計劃,擴展至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據了解,房署建議申請安老按揭計劃的業主,必須為60歲或以上,且沒有破產或涉及債務重組,而物業單位樓齡須為50年或以下及沒有出租;合資格申請者可將未補價資助房屋抵押,每月收取年金作為生活費,並於自己居所繼續居住,但申請人仍須繳付差餉、地稅及管理費等。
樓價百萬終身每月取2000元
至於安老按揭計劃的年金年期,房署建議申請者可選擇10年、15年、20年或終身每月收取年金,一般情况下,物業價值愈高,申請人獲取的每月年金會愈高;而申請長者年齡愈高,選擇年金年期愈短,每月獲取的年金也會愈高;年金一經訂定後,就不受樓價、利率波動、通縮或通脹等經濟因素影響;以物業市值(須扣除補價)每100萬元計算,若單身長者業主於60歲起申請「逆按揭」並選擇10年年期,每月可獲3700元,若選擇終身則每月獲取2000元;若單身長者業主70歲才申請,在不同年金年期下,每月可獲取由3100元至5100元不等。
房署並建議設「退場機制」,若申請人決定終止安老按揭計劃,可於參與後的首半年內通知銀行,並全數清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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