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蘋果日報》昨報道,位於牛頭角的基督教小樹苗幼稚園,有學生疑因「倒瀉水」,把掃帚放在桌上打算清理水漬,結果疑遭教師喝罵並摑臉,過程遭家長拍攝下來,校方事後辭退涉事教師,教育局指事件已交警方跟進。本報昨未能聯絡該校或其辦學團體。
教局﹕教師已離職
教育局發言人回覆本報指出,有關事件已交警方跟進,局方暫不宜跟進或評論。局方指今年4月收到學校通知有關事件,涉事教師現已離職,校方已完成調查,並向教局提交報告。局方表示,任何情况下教師應顧及學生自尊及健康,如事件涉及教師可能體罰學生,教局會跟進,有需要時會尋求警方協助。 本報曾致電該校,一直沒人接聽。
據《蘋果日報》昨日上載影片,一名男生疑因「倒瀉水」,走到課室外取掃帚清理水漬,正當他欲把掃帚放在桌上時,在場兩名女教師立即喝止,其中一人說「喂喂喂,你放(掃帚)在水上做什麼?」然後取走學生手上的掃帚;另一名教師則捉緊該學生的手說﹕「你想怎樣呀?坐下。」學生返回座位後,捉緊其手的教師叫他﹕「飲水!」隨即拍打其右邊臉,學生其後不斷用手觸碰臉龐。
前基督教小樹苗幼稚園家長鄧太接受《蘋果》訪問時指出,事發於3個月前,該校家長拍攝其孩子上課時,無意中拍下教師涉打K1(幼兒班)學生過程,片段其後於家長群組瘋傳。據她了解,校方「私下」與涉事家長解決。校方其後辦家長交流會,鄧太稱當時曾向該校教師查問發生何事,但教師均稱沒打學生,惟校方於4月21日向家長發通告,指有家長對姓李老師處理學生的情况有投訴,調查後查明屬實,已辭退涉事教師,強調是個別事件。
家長稱校方發通告交代
據《教育規例(第279A章)》第58條,教員不得向學生施行體罰,違反可監禁一年及罰款5萬元;《幼兒服務規例(第243A 章)》第15條列明,任何人不得對中心內兒童體罰。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前副主席方景樂指出,事件中教師有體罰嫌疑,涉刑事成分,應交警方處理;若查明涉體罰,涉事教師可能會吊銷教師註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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