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美國政治科學家大衛.朗斐德(David Ronfeldt)於1996年在美國智庫蘭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發表了《部族、制度、市場、網絡:一個關於社會演化的框架》(Tribes, Institutions, Markets, Networks: A Framework About Societal Evolution),探討因社會演化而衍生出的4種社會形態(即部族、制度、市場及網絡),所以被簡稱為「TIMN」(Tribes (T)、Institutions (I)、Markets (M)、Networks (N))理論(「網絡」在理論中泛指網絡型的社會形態,並非指電腦網絡)。
4種社會形態闡述了人類社會由部族社會到農業社會、工業社會和後工業社會的演化。從附表中可見,每一種形態都有其優點、缺點和黑暗面,很大程度後面的形態是為了解決之前的形態的缺點和黑暗面的。不過即使4種社會形態之間有矛盾的地方,亦代表着不同的世界觀及理性,但它們可不是互相排斥的,愈先進的社會就能包含愈多種不同的社會形態——維持一個平衡的組合才是最重要的,讓一種形態(例如市場)支配整個社會反而會帶來危機(如金融海嘯)。
筆者當初在課堂裏使用及教授這理論時,主要着眼於當時正在崛起的阿爾蓋達組織(Al Qaeda),所展現出的部族(T)及網絡(N)的特性,以及現在國家為何對之束手無策(因為現代國家是「I+M」(即制度加市場),恐怖分子是「T+N」,所以格格不入),還有所有失敗國家(failed state)均會倒退到部族社會(T)的假設。但現在看來,發現該理論對解釋為何香港回歸後陷入近乎不能管治的局面,亦能夠提供一些洞見。
「兩制」主要矛盾的誤算
依目前的情况來看,香港的深層次問題及矛盾的一大原因,是3種不同但尚未整合的社會形態(制度、市場及網絡(I、M、N))同時在香港運作並出現衝突。這3種形態在香港無法有效整合的情况,比起其他地方更為嚴重,是由於3種形態在香港也有強大的代表勢力,而且它們之間亦矛盾重重,令整合變得遙遙無期,以致鞏固、深化與創新無法在香港出現。
香港一直奉行市場經濟,以前港英時代亦採取積極不干預政策,實行「小政府、大市場」的經濟政策,令市場(M)的社會形態得以在港植根及壯大。然而香港回歸後,所面對的中國是一個農業文明,以國家、軍隊、企業為重心,講求主權及國家安全(即制度——I),與香港一貫的市場形態(M)有着明顯分別。不過,中央對此也不是毫無準備的,其對策就是一國兩制——制度(I)與市場(M)就是「兩制」,也是中央當初預期在香港出現的主要矛盾,而一國兩制務求兩者可以逐漸調和整合。從這角度來看,一國兩制基本上還是成功的,至少內地向香港學習市場經濟及其制度這大方針(從「I」到「I+M」),至今仍未改變。
可是隨着世界進入公民社會的時代,以及英國在回歸前推動民主化,令網絡(N)的社會形態(以政團、社運分子及非政府組織等為代表)在香港迅速冒起。再加上六四事件的關係,令國家本來預計的制度(I)與市場(M)的主要矛盾退居二線,反而部分港人的恐共抗共成為了中央與香港之間的主要矛盾,令主要矛盾從本來的制度(I)與市場(M),變成制度(I)與網絡(N)之間的矛盾。
另一方面,由於陸港融合程度日增,以及中國崛起,國家對制度(I)與市場(M)的整合漸見成效,令部分港人刻意加速網絡(N)這社會形態的發展,以加強與大陸的區別以及抗衡國家的影響力,所以從這角度來看,香港的網絡(N)社會形態的發展只是一種反應性表現,消極且有欠成熟。儘管如此,如附表所見,每一種社會形態實際上是為了解決之前的形態的缺點和黑暗面的,例如市場(M)的貿易與投資功能可解決制度(I)的經濟交易問題,網絡(N)則是為了解決市場(M)的社會不平等與剝削等流弊,在這角度而言,網絡(N)這社會形態在香港是正常現象及有其積極意義的,可見網絡(N)形態在香港的兩面性,同時帶有消極及積極意味。
香港深層次矛盾的出現,亦可從「TIMN」理論中找到玄機。如上文所言,回歸後國家致力於在香港達成制度(I)與市場(M)形態的調和與整合,但所謂「過江龍難敵地頭蟲」,國家的權威與本地資本家的自利連在一起,對本地資本家來說簡直是如虎添翼,最後淪為中央及特區政府埋單,資本家獨大,同時加劇了香港的貪腐與剝削情况,令香港出現了政商霸權,民不聊生。
當然,後來中央也意識到問題所在,開始着手將國家權威與本地資本家的利益分隔起來,甚至主動打擊資本家,這應該是梁振英上台的一大原因。不過資本家也不是省油的燈,從梁振英上台的第一天,已巧妙地將明明是市場(M)與民眾(網絡——N)之間的主要矛盾,重新塑造成中央與特區政府(制度——I)與民眾(網絡——N)之間的矛盾。君不見無論是陸港矛盾,抑或是民主派和民粹主義者(本土派)之爭,資本家也能置身事外,令民眾的業火怎樣也燒不到自己。
平衡及整合3種形態才有出路
不過,隨着本地資本家的影響力下降,香港的市場(M)社會形態也一定程度被弱化,加上國家的規劃,令香港逐漸出現制度(I)漸強與市場(M)日弱的局面——這是一個危險的情况,因為代表着一種倒退。故此,港人有必要鞏固市場(M)的社會形態,包括當中的自由法治元素,使之與制度(I)的形態維持平衡,否則制度(I)、市場(M)與網絡(N)3種形態的融合將變得困難及遙遙無期,陸港矛盾亦只會繼續擴大,無日無之。
另一方面,港人亦須重視與利用國家對市場(M)的社會形態的學習與吸收:與其以網絡(N)的形態來增加與大陸的區別與距離,倒不如早一步在市場(M)的形態中,混入網絡(N)的元素,索性來個市場為表、網絡為裏,令國家得以一併吸收兩者,避免以往3種形態並行卻不能整合的情况。
「TIMN」理論提到,每一種新社會形態的崛起,都會先以顛覆的形式出現,其後才會整合至其他現存的形態上。因此,中央與特區政府必須熬過這陣痛,並須理解治港的重點並非要蕩平所有敵對勢力或壓抑新的社會形態,而是要促成制度、市場與網絡3種形態的整合,這樣香港才可進化成更先進及和諧的社會。至於已過渡至網絡形態的港人,也不應盲目排斥其他形態——須知道網絡形態沒有了制度及市場形態的支持,只不過是鏡花水月,缺乏單獨存在的基礎。
如附表所見,網絡形態的很多方面尚未有定論,但可以肯定的是,網絡形態出現的最主要原因,無非是為了解決市場形態的社會不平等與剝削現象,因此中央應先從這方面着手,重新贏得屬網絡形態的港人的心,為消除香港深層次矛盾踏出關鍵性一步。
袁彌昌
中文大學全球政經碩士課程客席講師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