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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未考慮售產及引新股東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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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28日 21:35
2016年06月28日 21: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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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霸王集團(1338)原定就與《壹週刊》誹謗案的判決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惟提交申請僅3天又再決定撤銷上訴。霸王主席陳啟源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諮詢律師意見後,初步估計上訴需再投放最少300萬元,所以決定撤銷上訴,把資源集中拓展嬰童產品及網絡銷售,並強調暫未有考慮出售資產及引入新股東。


官司纏訟6年 陳啟源:無法融資

雖然上月高等法院裁定集團勝訴及獲償300萬元,陳啟源昨日回應時仍然語帶憤懣,直言對判決結果極度不滿,認為法庭沿用過時的法律去裁決涉及網上信息的案件,對公司不公平。不過,他認為打官司有風險,需要投放很多時間、財力及物力,寧保留資源重整業務。至於日後會否再次聘用國際影星如成龍當廣告代言人,陳啟源直言:「有錢可以落廣告、請明星;無錢,就要睇餸食飯。」


談及6年官司對集團的具體損失,陳啟源稱,集團基本上「無辦法融資借貸」,並憶述當年市值逾200億元時,多家銀行主動接洽各類借貸方案,現時「你搵人哋都好難」。作為大股東的陳稱,若非靠來自內地自有物業及廠房、每年逾7000萬元的租金收入,集團「好難做到落去」。


雖然已決定撤銷上訴,剛過去周日(26日)陳啟源仍親率員工再往《壹傳媒》總部抗議。陳啟源回應稱,上街抗議為最直接、簡單及「慳錢」的對社會表達不滿的方法,日後會否繼續抗議視乎員工及經銷商訴求,他會配合任何有利集團發展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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