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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筆者最近幾天與幾名黨友忙於協助求助苦主,處理團購網站BEECRAZY停止運作的問題。在事件中,顧客和貨物供應商都是苦主。目前已有超過100名顧客向警方報案,涉及金額逾400萬元。本人參與成立的消費者權益會亦接到約50名供應商和40多名消費者求助,希望追討遭拖欠的貨款和退款。
近年在香港大行其道的團購都是透過網上交易,也跟絕大部分其他網購一樣,屬於預繳式消費。不良商人若存心詐騙,將顧客在網上以信用卡或PayPal所付的款項過數後,並不提供貨品或服務,然後逃之夭夭或任由公司清盤,顧客要追討極為困難。
旅業做法 值得借鏡
在手機功能愈來愈多的年代,各式網購日後肯定只會更趨蓬勃,但是香港的法例卻落後於時代,對網購以至其他各類預繳式消費都沒有規管和保障(除了旅遊業),從二三十年前錄影帶租賃,到近年健身、美容中心,再到網購,消費者權益遭剝奪的情况仍無日無之。
其實旅遊業的做法值得借鏡,藉着向顧客徵收印花稅,設立旅遊業賠償基金,向因旅行社倒閉而無法出團的旅客賠償九成團費。我們建議政府仿效這做法,成立「網購補償基金」甚或「預繳式消費補償基金」,從事這類業務的公司要從商業登記費中抽取某個百分比,或由政府撥款,成立基金,當收受預繳款項的公司無法履行責任,消費者就可獲得賠償。
此外,團購公司擔當的其實是中間者的角色,他們與消費者和供應商分別有合約,但是法律上消費者與供應商之間並無關係,遭拖欠貨款的供應商自然不會直接交貨予消費者。我們建議,政府針對團購修訂法例,確立消費者與供應商之間的合約關係,確保消費者在繳費後可獲得供應商交貨。這對顧客固然有保障,對貨品或服務供應商也有好處,在與團購推廣公司簽訂合約時,就賒貨和付款的條文自會更為審慎,減低了「被走數」拖欠貨款的風險。
作者是民主黨副主席
近年在香港大行其道的團購都是透過網上交易,也跟絕大部分其他網購一樣,屬於預繳式消費。不良商人若存心詐騙,將顧客在網上以信用卡或PayPal所付的款項過數後,並不提供貨品或服務,然後逃之夭夭或任由公司清盤,顧客要追討極為困難。
旅業做法 值得借鏡
在手機功能愈來愈多的年代,各式網購日後肯定只會更趨蓬勃,但是香港的法例卻落後於時代,對網購以至其他各類預繳式消費都沒有規管和保障(除了旅遊業),從二三十年前錄影帶租賃,到近年健身、美容中心,再到網購,消費者權益遭剝奪的情况仍無日無之。
其實旅遊業的做法值得借鏡,藉着向顧客徵收印花稅,設立旅遊業賠償基金,向因旅行社倒閉而無法出團的旅客賠償九成團費。我們建議政府仿效這做法,成立「網購補償基金」甚或「預繳式消費補償基金」,從事這類業務的公司要從商業登記費中抽取某個百分比,或由政府撥款,成立基金,當收受預繳款項的公司無法履行責任,消費者就可獲得賠償。
此外,團購公司擔當的其實是中間者的角色,他們與消費者和供應商分別有合約,但是法律上消費者與供應商之間並無關係,遭拖欠貨款的供應商自然不會直接交貨予消費者。我們建議,政府針對團購修訂法例,確立消費者與供應商之間的合約關係,確保消費者在繳費後可獲得供應商交貨。這對顧客固然有保障,對貨品或服務供應商也有好處,在與團購推廣公司簽訂合約時,就賒貨和付款的條文自會更為審慎,減低了「被走數」拖欠貨款的風險。
作者是民主黨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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