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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禁代理林祖戀案 律師:破壞法治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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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23日 06:35
2016年06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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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東陸豐烏坎村民領袖林祖戀被地方當局以涉嫌受賄拘捕後,林的兒子委託廣州律師為其辯護,不過司法當局及警方卻強令律師不得代理烏坎村案件。律師葛永喜透露,廣州司法局已要求其所在律師事務所退回林家的律師費。另一名被當局警告的律師葛文秀,則批評有關部門破壞法治。


內地知名維權律師葛永喜對本報稱,林祖戀的家人曾到廣州找他為林辯護,並將律師費匯到其所屬的廣東安國律師事務所。「(廣州)司法局知道這個事後,要求律所把律師費退回去了。」葛永喜說,收不到律師費,律所也無法完成委託協議。


要求律師行退回律師費

對於林祖戀在電視上「認罪」,葛永喜於微博表示:「夜半被捕,快速認罪,電視遊街,全面布控,只能證明一點:這個國家沒有法律!」葛永喜稱,除了要求退款,廣州司法局也要求,律所不要接手任何與烏坎村有關的案件。


「這完全沒有道理,他們沒有這個權力。」葛永喜指司法局的行為不但干涉了律師的正常業務,也損害協議人的辯護權。「抓捕林祖戀我不知道他們掌握了什麼事實,無論罪犯也好,貪污了也好,受賄也好,你都不能妨礙林祖戀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


葛永喜指出,烏坎村書記受賄本身是非常小的案件,「 數額也不能像某市長、某縣長、某省長、甚至周永康等案上億元 」,他批評司法局的無端干涉,與內地的專制有關。他還稱,烏坎已經成為內地基層民主的代言和名片,因此當局認為高度敏感。


「干預律師事務 損害辯護權」

而廣東律成定邦律師事務所的葛文秀律師亦被警告,不許接受林祖戀家人的委託。廣州國保人員前晚也找到葛,國保要求不得為烏坎村的案子辯護。葛文秀指,官方如此是非常錯誤的做法,一邊抓人,一邊不讓家屬找律師辯護。葛文秀批評有關部門的做法明顯違法,是破壞法治的行為,「作為辦案單位,可以按法律規定去抓人,但是作為家人,當知道親人被捕時,同樣按照法律規定也有請辯護人的權利,依照律師法律師也有受理的權利,怎麼可以用非法的手段強迫律師退錢呢?」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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