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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電表潛逃14年 電工被捕 涉18單位 騙電費逾46.5萬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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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22日 06:35
2016年06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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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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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男子涉嫌非法干擾電表以詐騙電費,棄保潛逃約14年後至上月底返港,遭廉署拘捕。廉署昨日起訴該男子涉嫌串謀其他人非法干擾18個商業及住宅單位的電表,以詐騙兩間電力公司的電費共逾46.5萬元,明天於東區法院提堂應訊。


控17項串謀詐騙

男子胡恒富(52歲)被控17項串謀詐騙罪名,其中13項控罪指於2000至2001年期間,任職電力技工的胡涉嫌與其他人串謀詐騙中電,不誠實地干擾分別位於九龍及新界的1個公屋單位及12個商業處所的電表,導致中電少收23.6萬元;另外4項控罪指他涉於2001年6月至10月期間,與其他人串謀詐騙港燈,干擾位於港島的4間食肆及1個住宅單位的電表,導致港燈少收22.9萬元。廉署於2001年10月以涉嫌參與非法干擾電表將他拘捕,胡於2002年棄保潛逃,至上月29日經羅湖回港,遭廉署人員拘捕。胡現獲准保釋。


兩樂器導師被控收回佣

另外,廉署昨落案起訴兩名樂器導師,控告他們涉嫌藉轉介學生向供應商購買樂器,收受非法回佣逾1.2萬元。兩被告分別為青苗藝智有限公司導師何淑敏及私人大提琴導師梁靖邦。何淑敏被控兩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於2013及2014年從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分別收受1432元及5699元,作為安排家長向俊文購買小提琴的報酬。梁靖邦則被控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於2014年從俊文收受5120元,作為安排學生購買大提琴的報酬。兩人獲准保釋,明天在荃灣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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