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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森:網媒都要講點新聞道德吧!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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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22日 06:35
2016年06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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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很大程度上同意《環球時報》的說法,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開記者會爆料,其實真的沒有多大「新意」。不少情節,都完全符合「中國國情」:在關口被擄走,蒙眼蒙頭被載到不知名的地方,單獨囚禁於斗室,幾十次提審,24小時全天候監視,逼寫悔過書,有劇本有導演的電視認罪把戲……全部都在想像之內。稍為「新鮮」的,是家具和牆身用軟墊包好,牙刷指甲鉗用尼龍繩綁着,防止被囚者自殺的細節。


雖然大部分都在預料之中,但由當事人現身說法,親口爆出「中央專案組」的名稱,出書賣書成為「專政」對象等情節,都看得令人不寒而慄。文革時期中央專案組用來對付「叛徒、內奸、工賊」這類大案,對階級敵人實行無情的無產階級專政。原來文革結束改革開放已經近40年,無論是治國理念和法政體制,根本仍是原地踏步。如此無法無天,今天發生在林榮基身上,難道香港人還能心存僥倖,明天你和我不會有同樣的遭遇嗎?


相信林榮基也早就預料得到,李波會出來反駁他的說法,也會有人叫他拿出證據來。抹黑詆毁、人格謀殺、轉移視線、模糊焦點,花樣百出,層出不窮,也會陸續有來。


心盲 無藥可醫的不治之症

建制派蜂擁而上:說什麼「不能只聽一面之辭」,看不到有「跨境執法」,看不到「有破壞一國兩制」。視力正常但對不公不義卻視而不見,這種病叫「心盲」,是無藥可醫的不治之症。這已算是比較正常的辯解,更恐怖的是:「用把刀行住佢條頸押佢上去先係跨境執法」、「上去探女朋友梗係唔會打電話返屋企搵太太」……這些瘋狂言論,竟然夠膽在眾目睽睽下宣之於口,臉皮之厚,不怕「核突」,真佩服他們的勇氣。


這些在記者逼問下「隨口噏」的回應,技術含量很低,破綻百出,根本不值一駁。但財雄勢大的本地建制媒體,在林榮基記者會後,馬上開動輿論攻勢,刊出林榮基的親筆書寫的認罪悔過書,作為認罪翻供的鐵證,就顯得軟弱無力。在精神受虐待身體被脅逼的情况下簽寫的任何文件,法律上都是無效的,這是普通常識吧!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該報紙還刊出林榮基的親筆申請書,稱「與妻子和兒子關係不和,在港居住困難,請求公安機關幫助」,「考慮本人實際困難,現向政府申請在廣東某個城市,能安排我找個固定居所,一個能謀生的工作(最好跟圖書管理有關),望能協助,萬分感謝」。這封完全不合常理不符人性的所謂申請書,拿出來作為林榮基自願在大陸被拘留的證據,效果拙劣,是徹頭徹尾的幫倒忙。


訪問林榮基的大陸女朋友哭訴被利用寄禁書感情受騙,順理成章寫在劇本之內。同一傳媒集團當年抹黑資深新聞工作者程翔「包二奶」,企圖人格謀殺,今回只是把舊劇本拿出來,稍作修改,故技重施而已。


這份報紙擺明站在高牆的一邊,在李波事件中扮演極不光彩的角色,公信力如何?大家心中有數。但另一個亦是財雄勢大,但號稱中立的新興網媒,用中共的慣技,以桃色事件抹黑林榮基,手法低賤,更令人齒冷。


有關片段讀者可能在網上看過:記者到林榮基家門口,單位內傳出一把女聲,似在講電話,在走廊也清楚聽到。記者報道,女聲講了半小時,談到「有人與另一女子涉及牀上片段的事件」。林榮基證實該名女子就是他的妻子。網媒用了這樣的標題:〈林榮基回港 家中女聲談桃色糾紛 劉銳紹:內地破壞名譽慣常手段〉。雖然用了「夫子」的回應作平衡報道,但動機昭然若揭,效果明顯就是用桃色事件來模糊焦點,對林榮基作人格謀殺。


報道在網上流傳,引來洶湧聲討,指摘該網媒露出「五毛」的尾巴。有傳媒工作者為該網媒記者朋友憤憤不平,投稿媒體,反指別人「老屈」,是讀者對報人的猜忌,更理直氣壯的質問批評者:


「如果你是編採人員,錄音到手了,你怎處理?

1. 免招麻煩,不出;2. 直言林榮基有婚外情;3. 只把看到的、聽到的、錄到的報道出來,再以專家意見補充『可能性』。」


桃色事件與失蹤案有何關係?

我必須指出,首先,「報人」請不要亂用,是無知也是侮辱。其次,該網媒真的錯了,而且錯得很離譜。報道絕不及格,如果我是老師,會給零分重做,因為除了證實說話的女人是林榮基太太外,很多基本的疑點還未求證:


1. 女聲談論的對象是誰?談論的事件又是什麼?完全沒頭沒尾

2. 女聲談到的人就是林榮基嗎?

3. 屋裏還有其他人嗎?有沒有人導演劇本逼她照着演呢?記者能排除這個可能性嗎?

……

疑點還有很多,未能盡錄。


「夫子」劉銳紹作為專家意見,只是一種裝飾,是形式上的平衡,對報道的缺失絲毫無助。我的答案是,對疑點求證,把疑問解開,再考慮是否出街。撇開該網媒是否「五毛」的指控不談,這個財雄勢大人強馬壯的本地新興網媒,為追求獨家新聞、為達到轟動效應,把關極有問題,完全不符新聞專業的要求。


更要思考的是,即使林榮基真的涉及所謂桃色事件,林榮基就活該在沒有律師代表、不通報家人、未經審訊下被關8個月了嗎?請問,林榮基的所謂「桃色事件」,與這宗「真相失蹤」案有什麼關係?這個問題必須回答:做網媒都要講點新聞道德吧!對嗎?

(samngx1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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