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發生的事,使人感到唏噓。5年前,烏坎村民追討集體被變賣土地的維權抗爭,一度劍拔弩張,在粵當局柔性處理下平和解決,並促成了村民主導的直選村委會成員,使烏坎事件一度被形容為「農村基層民主的典型案例」。可是5年之後,村民仍未追回土地,醞釀再一次維權行動;當局這次強硬回應,調集以千計警力入村,帶走村委會書記林祖戀,指他受賄,情况與5年前當局要把抗爭消滅於萌芽狀態如出一轍。當年烏坎村民不屈服而持續抗爭,今次在當局大力控制下,烏坎村民將如何反應,仍待觀察。5年了,烏坎事態似乎又回到原點;如果連備受關注的典型個案尚且如此,折射出內地農民涉及土地的維權之艱辛,可見一斑。
基層民主典型案例
無助烏坎追回土地
5年前,烏坎村民發現當時的村委會在村民不知情下賤賣集體土地,村民接連數月抗爭,包括遊行示威、衝擊村委會、圍堵陸豐市政府大樓與派出所、推翻警車等。當局派出特警施放催淚彈鎮壓,爆發激烈警民衝突,其後拘捕了5名村代表,其中一人在關押3日後離奇死亡,村民懷疑是嚴刑逼供致死,促成更大規模抗爭。當時官民對峙格局,許多人都擔心會爆發流血衝突,猶幸廣東省領導當局明智抉擇,對村民讓步,釋放被捕村民,交還死亡村代表的遺體,一度被定性為非法組織的烏坎臨時理事會還獲承認為合法組織。這是中共建政以來,首個由官方承認的維權民選村組織。
其後,烏坎舉行村委會選舉,由村民選出新一屆村委會成員,其中領導村民抗爭的林祖戀高票當選,成為村委會主任。5年前,烏坎由維權抗爭到村委會選舉的整個歷程備受國內外關注,處理做法獲得肯定;2013年的北京「兩會」期間,民政部官員形容烏坎事件是「農村基層民主建設過程當中的一個典型案例」,可見當時北京也認為烏坎事件具有指標性意義。
烏坎村即使在基層民主取得進展,仍然無助追討土地,這些年陸續有村民抱怨,包括林祖戀也曾說收回土地過程艱巨,因為部分被侵佔土地已被「合法」轉售給第三者,當局甚至已經批出國土使用證。今次村民醞釀再度維權抗爭之後,新華社引述陸豐市官員報道,指近年當局已經累計退還烏坎村土地5062.73畝,對於與鄰村存在權屬界限的重大分歧,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云云。按新華社報道,烏坎村已經收回不少土地,只是不知道還有多少未收回;若林祖戀「艱難收回」之說可信,因此觸發村民再次維權抗爭,那就顯示村民認定尚未收回的土地還有很多,否則不會出現林祖戀以交代身後事、包括與妻子立約脫離夫妻關係的方式,準備無後顧之憂地投入新一波追收土地的戰鬥。
今次,內地當局部署行動迅捷,在烏坎村民召開大會之前,特警夤夜掩至烏坎村帶走林祖戀,大批警力還入村把守要道,阻絕其他人等進入,並且很快就指控林祖戀受賄,由林透過視頻講述自己的收賄罪狀。有數名村幹部已經被帶走,林袓戀的妻子表示不會參與上訪遊行。另外,連日在村內採訪的傳媒,當局昨日開始點名,指他們潛入烏坎村「煽動、策劃、導演」事件等,聲言將依法處理;一般理解此舉為清場,乃內地開展內部鎮壓之前的慣常做法。
當年處理以和為貴
今應責成陸豐解決
從情勢發展看來,當局大力控制烏坎局勢,表面上取得成效。不過,5年前烏坎村民的抗爭,同樣遇到過警力進駐、村代表被捕等情况,他們堅持抗爭而改變了局面;今次村民將怎樣回應,尚待觀察。初步而言,一般村民不會相信當局發布的林祖戀受賄等信息,昨日雖然並無預定的上訪,但是仍有村民在村內遊行。需要指出的是,以當局掌握的資源,若決定以武力壓服烏坎村的抗爭,無論是5年前或今日都沒有什麼難度,可是既然5年前採取以和為貴策略,則今日為何決定採取鎮壓做法?若有此需要,當局須有充分理由並公開解釋。
烏坎村民的土地爭議,按理可以採取協商或法律途徑解決,只是村民若已窮盡平和手段,再走上維權抗爭之路,那就可以理解。據透露,當年村中不少土地被村幹部和發展商層層轉手,只要各方願意坐下來商談,公開交易的歷史就可解決問題。但有些人就是不願公開當年的交易,今次村民再要上訪也是因為其中一幅地的開發問題,村民想集體開發,上級政府不批准,政府希望引進發展商項目,但村民又不同意。這種情况說明,若當局在爭議中擺正角色,則事態就不致走到抗爭對峙的局面。若萬衆矚目的烏坎村都未能解決土地爭議,則全國約15萬條鄉村的類似事態,涉事村民豈非更無助?因此,廣東省當局應該責成陸豐市介入解決問題,而非尋思以武力對應村民的維權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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