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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 警長稱補錄口供參考另一警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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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16日 21:35
2016年06月1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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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拖至暗角拳打腳踢,法庭昨繼續「案中案」聆訊。曾任職投訴警察課的警長苗貴傑供稱,前年10月27日在中區警署從高級警員黃卓華,接收兩片閉路電視錄影光碟。苗在盤問下承認,本月6日為此事補錄口供,辯方質疑他錄口供時有否得到其他文件協助,苗承認口供根據黃卓華手寫口供寫成。


辯方質疑只收一光碟 警否認

苗貴傑被盤問時承認,他當天在中區警署的行動並沒有任何紀錄,而去年2月4日他為本案錄取的口供,也未提及當天行動。至於他本月6日補錄的口供,是根據黃卓華的口供、並在該份口供協助下寫成,惟在黃卓華該份口供中,也未指明當時接收了多少片光碟。辯方質疑當時他只接收到一片光碟,苗貴傑否認。


另一名投訴警察課警長余立志則供稱,苗貴傑當日將兩片從中區警署檢獲的光碟交給他,盤問下他承認並無就此事作紀錄,原因是他忘記了。


另一警認畫草圖後加兩鏡頭

余立志又供稱,翌日他前往中區警署繪畫報案室草圖,以顯示報案室內閉路電視鏡頭位置,他當時只畫了12個鏡頭,當晚他再看閉路電視錄影,發現應共有16個鏡頭,於是在草圖補上13和14號鏡頭,餘下兩個的鏡頭位於報案室外,故他未有加進草圖中。


控方向余立志展示草圖,並指圖中顯示14個鏡頭位置,此時法官和辯方發現手上的草圖只顯示12個鏡頭位置,其後控方要向法官和辯方補回文件。余在盤問下承認,他在草圖上加上兩個鏡頭位置後便將草圖放回櫃桶,並未作紀錄,認為差別並不是很重要。余又指出,他於本月3日繪畫了另一草圖,新草圖中加入了15和16號鏡頭,以便法庭知道報案室內實有16個鏡頭。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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