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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獨赴印度 接送服務無影 12歲童遺機場 父告國泰索195萬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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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16日 21:35
2016年06月16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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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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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2歲印度籍男童去年獨自乘搭國泰航空班機,從香港到印度探望祖母,其父親要求國泰職員在飛機降落後聯絡男童的叔叔接機,但國泰職員疑未有履行承諾,男童在飛機降落後不見蹤影,其後由一名陌生男子陪同下出現。男童父親認為國泰疏忽,日前入稟高院,向國泰追討25萬美元(約195萬港元)。他昨接受訪問時明言,日後不會讓兒子獨自乘搭飛機,不想承擔任何風險,若有人斬去兒子的手指,再多的賠償也沒用。


國泰回覆查詢時稱,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原訴Poosaala Ram Prasad代表其兒子Poosaala Raja Ram入稟,被告為國泰航空有限公司。Poosaala Ram Prasad昨受訪時展示國泰的電郵回覆,顯示國泰曾為事件致歉,又稱當地的國泰職員曾嘗試與男童接觸,但不成功。


職員未按囑託聯絡男童叔父

入稟狀指出,原訴為兒子訂購機票,於去年10月31日由香港飛往印度的拉吉夫甘地機場。原訴告知國泰職員,男童只懂中英文,要求國泰提供接送服務,並在降落時致電接機的男童叔叔,惟飛機於凌晨12時半降落印度後,國泰職員沒履行要求。在印度接機的男童叔叔致電男童不果,直到凌晨1時半,一名男子致電男童的叔叔,表示與男童在一起。凌晨2時,男童在該男子陪同下來到機場入境大堂,男子隨即離去。男童稱感到驚慌,稱該男子只一直叫男童跟着他。


稱精神受損 按國際指引定金額

根據入稟狀,國泰職員未有陪伴男童下機,屬嚴重疏忽。男童的叔叔事後向國泰投訴,指其疏忽可能導致男童被綁架,或被人利用走私。國泰事後願意賠償75美元,其後把金額提升至200美元,惟男童的父親指事件令父子精神受損,興訟要求國泰賠償25萬美元,男童的父親稱,他是參考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安全指引釐定索償額。


父稱對國泰仍有信心

經營海味生意的男童父親透露,男童由印度返回香港時,同樣要求國泰職員致電給他,職員亦有照辦,甚至要求他接走男童時簽名作實。他相信事件是人為錯誤,對國泰仍有信心,但他認為國泰所提出的賠償金額太低。


【入稟編號:HCA 15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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