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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大學生會噚日又被推上風尖浪口,有網媒報道,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開會要求所有屬會發出聲明嘅立場,必須同學生會幹事會一致,否則最高刑罰係「踢出學生會」,隨即引來網上嘩然。網媒引述一名不願透露姓名嘅校友話,6月初評議會會議中,幹事會提出要求懲處幾個曾發表不符幹事會立場聲明嘅屬會。有幹事會代表更指既然屬會要向評議會報告,評議會自然有權裁決屬會聲明或新聞稿是否恰當;如果聲明內容與幹事會立場完全相反,評議會理應有權取消屬會嘅資格。不過,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則斥指控失實。
孫曉嵐強調一直遵循「團結一致、獨立自主」會訓行事。她指當日自己無出席評議會會議,但對有人憑空杜撰深表遺憾。
黃浩揚:無人要求罰屬會
當日主持會議嘅評議會主席黃浩揚亦解釋,會上從無人提出要求「懲處屬會」,又強調評議會只有審視和接納屬會聲明嘅權利,「取消屬會資格」說法屬揑造。
其實所謂「不符合幹事會立場」嘅聲明,係指早前國事學會喺2月曾發表評論文章,不滿學生會為旺角大衝突中嘅示威者暴力行為辯護。法律學會亦曾對旺角衝突發表聲明,對於任何濫用武力行為均予以譴責。
黃浩揚承認,評議會3月初的確就兩學會聲明討論過,最後仍接納咗法律學會聲明;但由於國事學會聲明僅屬評論,最後毋須獲評議會接納。
孫曉嵐強調一直遵循「團結一致、獨立自主」會訓行事。她指當日自己無出席評議會會議,但對有人憑空杜撰深表遺憾。
黃浩揚:無人要求罰屬會
當日主持會議嘅評議會主席黃浩揚亦解釋,會上從無人提出要求「懲處屬會」,又強調評議會只有審視和接納屬會聲明嘅權利,「取消屬會資格」說法屬揑造。
其實所謂「不符合幹事會立場」嘅聲明,係指早前國事學會喺2月曾發表評論文章,不滿學生會為旺角大衝突中嘅示威者暴力行為辯護。法律學會亦曾對旺角衝突發表聲明,對於任何濫用武力行為均予以譴責。
黃浩揚承認,評議會3月初的確就兩學會聲明討論過,最後仍接納咗法律學會聲明;但由於國事學會聲明僅屬評論,最後毋須獲評議會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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