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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哲暐:天地之大德曰生——談器官捐贈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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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13日 06:35
2016年06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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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去年,少女勞美蘭患上急性肺病,急需屍肺移植以續命。可惜最後等不到適合肺部便離世,令人神傷。近日,中大學生馬倬朗患上心肌炎而心臟衰竭,正苦待適合心臟移植,下筆之時仍未聽到佳音。香港一直實行自願器官捐贈制度,然而社會捐贈風氣依然薄弱,捐贈數字偏低。


小學時老師已經教過,傳統觀念和禁忌乃阻礙器官捐贈普及的主因。所謂傳統觀念,不外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毁傷」,及「入土為安」。保持遺體完整,是盡孝,也是防止不吉利之事。華人傳統一般以儒家(或儒教)思想為基礎,合以釋、道之教。但儒家其實有什麼教訓呢?儒家思想之中心為「仁」,孝也是仁的一種。而所謂仁,其實就是「生」。《易傳》謂:「天地之大德曰生。」宋明理學以為「天道性命相貫通」,而「天道」就是「四時行焉,百物生焉」。《中庸》說得清楚:「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仁者,就是要「贊天地之化育」,與天地同在,使萬物生生不息。新亞書院強調「天人合一」,其實就是這個道理。自己離世,願意把器官捐出以續他人之命,肯定是大德。


然而,孔子曾多番強調要厚葬,甚至守3年之喪。孟子亦有謂:「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撮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因此孔孟確實認為尊重遺體、厚葬親人,乃仁之表達。見親人遺體之器官被摘去,於心何忍?在「厚葬」與「生」之間,該當如何取捨?其實不難。孔孟之時,肯定無想過人死後器官可以救人。救人與厚葬之間,孟子會毫不猶豫說救人為先。《孟子.離婁上》記載:「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男女授受不親確實是禮,但嫂嫂遇溺你卻因禮而拒伸援手,是豺狼的行為,是不仁。仁為禮之本,假若本末倒置,反而是違反傳統倫理。


佛家有所謂「捨」,不應有「執」,更何况「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莊子》記載:「莊子將死,弟子欲厚葬之。莊子曰:『吾以天地為棺槨,以日月為連璧,星辰為珠璣,萬物為齎送。吾葬具豈不備邪?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烏鳶之食夫子也。』莊子曰:『在上為烏鳶食,在下為螻蟻食,奪彼與此,何其偏也?』」既然如此,釋、道也不會反對捐贈器官。


多一人捐贈 多一個機會

本文並非要批判傳統,或譴責拒絕死後捐贈的人,卻是要找出所謂傳統中支持器官捐贈的道理。器官捐贈的爭論當然不是如此簡單。例如高永文局長曾經提出社會應討論是否設立「強制(默許)捐贈」制度;而活體器官移植甚至交易乃全世界都在辯論的議題。但自願死後捐贈器官,不會危害任何人,且絕對是善行義舉,爭論也較少,是跨宗教跨文化應該共同推廣的行動。而且行動成本極低,只需要上網登記,或簽署一張器官捐贈卡,已經可以了。要為病人找到適合移植的器官,防止排斥反應,確是很困難的。但多一人願意捐贈,就有多一個機會。見人倒地要扶人一把,見人受傷要幫忙包紮,應該是人類倫理的共同要求。孔子、孟子假若今日在世,也會願意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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