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6月5日瑞士公投方案,是否容許政府每月以派錢方式處理國民「基本收入」。換言之,不管國民是否工作,也可以從政府拿取每月約2萬港元的「最低收入保障」。公投最後以大比數否決方案。相信這個公投結果,令很多人難以置信,因為這麼「着數」的政策,去哪裏找?但事實卻是,瑞士國民在很多議題都很保守,例如削減工時、降低退休年齡、婦女產假等議題在數次公投都遭國民否決。然而,今次公投「基本收入」方案在歐洲各國引起廣泛討論,是因為在芬蘭、荷蘭已有計劃試行這種所謂「激進福利」的派錢政策,大約每月700歐元,其後政府檢討成效。這種屬於自由右派的「激進福利」政策,在自由左派風行的歐洲,竟然開始有一席位,其中的理由值得深思。
派錢的效益比政府補貼更好
其中顯而易見的理由是,派錢的效益遠比政府執行各項目補貼更好。一般政府執行福利政策,都會從市民生活所需的項目入手處理。例如市民住屋,政府修建公屋,然後以非常廉價租予低收入市民;或者實行交通津貼,幫助居住偏遠的市民,在市中心上班。但要實行這些政策所使用的人力物力,殊不輕易。例如政府修建的公屋,很多時地區偏遠,不方便市民上班上學;要定義怎樣才有資格入住公屋,便很大可能要花上幾年,才可達至社會共識;怎樣才算離市中心偏遠,又要花上數年定義。縱使成功定義,政府又要聘請大批人手,處理填表、審批、撥款事宜。而且政府選擇的津貼方式,往往不是最方便使用者。例如老人交通津貼,香港政府會按老人八達通使用公共交通的種類,支付營運公司津貼;但事實上有老人可能沒有八達通,所以雖有名目,卻不能使老人受惠。
再者,低收入市民申請政府的補助,經常都要花上幾個月以至數年時間。但遠水不能救近火,這些補助還是不能解決他們的燃眉之急。雖然政府有好目的,但其方法卻導致官僚體系膨脹,增加政府行政開支,行政效率非常低。如果要簡化行政程序,可行的方法是把所有項目補貼化為金額數目,然後直接派錢給市民,由市民自行運用這筆錢租住什麼地區房屋、用什麼交通工具出入。按這種方法,政府根本不用聘請龐大隊伍處理津貼,只需與銀行合作,由此大大減省政府人手開支。市民也可以按自己實際需要,使用這筆「基本收入」。
項目津貼未能貫徹選擇自由
這種「由市民自行決定使用補助」的想法,便通往自由經濟的核心理念,就是尊重個體選擇自由。其實其中的道理不難明白。有哪一個人或機構,會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生活所需?政府設立不同名目補貼,都是決定了我只可以在這個項目使用這筆錢,而不可以在另一個項目使用。但每個人的用錢方式不一。例如我不重視居住條件,環境差一點都可以,但我重視交通時間,於是我想省下租金而買一輛私家車上班。但政府就像父母一樣,督促心態不成熟的子女如何花錢。政府似乎比我更了解自己,但又沒有問我意願,而直接決定我怎樣用錢。所以政府實行項目津貼的福利,其實都是未能貫徹個體選擇自由的表現。如果政府直接派「基本收入」,個體便可以完全按意願使用。
當然,很多人對政府派「基本收入」的第一個反應,便是「養懶人」。因為既然政府支付基本收入,很多人便會躲在家中不工作。固然任何社會一定會有這類所謂的「懶人」,但有更大比例的人並不滿足於獲得基本收入,想過一些更富裕、更舒適的生活。顧名思義,「基本收入」只是維持基本生活,不可能支持富裕生活;想要更好生活的人便一定要找高收入工作。所以政府派「基本收入」,已使市民的基本生活無後顧之憂,市民便可進一步追求、爭取他們的富裕生活。由此更進一步體現個人自主、追求理想生活的自由主義理念。
歐洲各國實行的自由左派福利雖好,但其官僚體系的臃腫、行政效率之低都是世界聞名。但要改革這種官僚體系,各國元首都盡量避而不談。但如果今次芬蘭、荷蘭能成功推行上述的「激進福利」,歐洲的官僚體系改革便有新的希望,現代文化便有進一步修正的可能。
作者是旅德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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