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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於2013年報道石澳山仔路石灘上的700平方呎寮屋,由1980年代起非法擴建至2013年的6000平方呎大宅,因大宅位處海岸保護區內,屬「公眾遊樂場地」受康文署規管。康文署昨回覆指出,過去3年多次要求戶主移除構建物,戶主亦先後拆卸部分,惟拆卸情况不理想,已要求戶主加快拆卸行動。但康文署沒有回應清除構建物的具體時間表。
3年拆部分平台簷篷 石台加建
記者再到訪石澳山仔路26D的海濱大宅,比對2013年拍攝的圖片發現,大宅頂樓右邊部分平台已被拆除,原本放於右邊的太陽能裝置移到頂樓中間;二樓左邊的簷篷、原有疑作花棚的支架已拆除。不過,記者亦發現大宅右側的石台有加建的迹象,3年前狀甚破落的石台已被石屎填平。
根據資料,大宅坐落的岩石灘為「公眾遊樂場地」,後被界定為海岸保護區,但1970年代遭人搭建一間寮屋,並於1982年被政府正式登記。記者追查發現1990年代該寮屋有擴建迹象,地政總署高空圖片顯示2004年海景泳池已建成,2013年1月更新增空中花園和獨立偏廳,較原來寮屋增7.6倍。
負責處理該處海岸保護區寮屋僭建的康文署回覆本報指出,過去3年曾去信戶主並與戶主多次面談,要求停止非法佔用有關地方及盡快拆除僭建物。戶主承諾拆卸,並先後移除部分構建物。不過署方定期巡查發現拆卸進度不理想,已要求戶主加快拆卸,有需要會考慮聯同相關部門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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