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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8屋涉霸9萬呎官地 值22億 地署查違規擴建 前高官佔地30年否認違法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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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10日 21:35
2016年06月10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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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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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島石澳大潭灣近岸有8座獨立屋,但原來大部分是由寮屋或豬舍改建而成,並加建玻璃屋、甚至碼頭等,佔用範圍更疑涉及官地,原來的寮屋等逾30年來面積不斷膨脹,現時已逾8.9萬平方呎,有測量師估算估值約22.2億元。8屋中以勞工處前助理處長麥世耀佔地面積最大,麥承認多年來從未繳交差餉及地租,亦明白自己佔用官地,但認為沒違法,否則地政總署早已檢控。發展局長陳茂波昨表示已責成地政總署嚴肅跟進事件。


陳茂波昨出席一項公開活動後主動表示,政府注意到大潭灣東丫背村有人涉嫌霸佔官地的報道,亦有寮屋的改建,強調不論牽涉任何人及背景,地政總署會嚴肅跟進,有結果時會公布。地政總署發言人昨回覆證實,東丫背村的登記寮屋有懷疑違規擴建,該署會調查,適當時候交代調查結果及跟進行動,另會檢視寮屋管制工作有否不足。


發言人表示,政府於1982年為當時搭建於政府土地及私人土地的寮屋登記,獲「暫准存在」直至自然流失,或政府因發展計劃、環境改善或安全理由而被清拆。但政府不會阻止登記寮屋的轉讓。


寮屋豬舍改建 沒交差餉地租

傳真社(FactWire)翻查過去數十年的地政及規劃圖發現,東丫背村不斷發展,規模愈來愈大,以勞工處前助理處長麥世耀的居所為例,1970年代地政總署圖則顯示,同一位置只有兩間豬舍,面積僅及現時居所約三分之一;1982年高空圖顯示,豬舍變成現時麥世耀的居所,面積約1800方呎,若包括屋外空地及碼頭等設施,整體佔地近1萬方呎。


麥世耀對FactWire表示,早於1981年遷入該村,意味他佔用官地時仍是公務員,他又承認從東丫背村一名寮屋居民手上,「買入一個上蓋」,但他拒絕披露當年交易金額,亦拒絕透露曾否以寮屋居民身分向政府登記,只承認多年來從未繳交差餉、地租,亦明白自己佔用官地。


加建花園碼頭玻璃屋

該村其他房屋亦有擴建迹象,連同麥世耀住所在內,現時共有8間獨立屋,部分加建了花園、玻璃屋和私家碼頭,佔地總面積約8.9萬方呎。除了麥世耀,目前該村最少有4人居住。 有測量師估算,若以同區位於石澳山仔的安利花園呎價2.5萬元推算,估值約22.2億元。


位處保護區 建碼頭破壞海岸

另外,該村建屋過程破壞天然海岸線,該村沿岸加建了多個私人碼頭,歷年高空圖顯示海岸線位置有所不同。事實上,東丫背村於2004年被城規會納入大潭及石澳海岸保護區,根據法例,任何人未經申請不得擅自修改海岸線及更改土地用途。規劃署表示,至今無收到在東丫背村興建碼頭的申請,該處亦非發展審批地區圖涵蓋的地方,意味無權執法。


學者批沒強硬執法 變相鼓勵霸地

中大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副教授姚松炎批評政府執法不力,稱近年遭揭發霸佔官地的個案不乏高官或富豪,原因是他們了解政府不會強硬執法,但政府這樣取態會給予社會錯誤信息,變相鼓勵霸佔官地,而根據本港法例,只要無間斷佔用官地60年,便可提出逆權侵佔,政府應檢討現行管制工作,例如提出檢控或追回損失的差餉或地租,現時做法等於無條件同意市民霸佔官地,完全不能接受。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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