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就石油公司的汽車燃油售價,消委會和個別學者一再分別做研究,得出即使國際原油價格大幅度下跌,本港油價都會出現「加快減慢」或「加多減少」的現象。消委會最近完成的研究,發現汽油牌價與進口價差距進一步拉闊,今年首季與2013年比較,每公升售價差距擴闊至6角。有關研究和市民認知,都認定油公司以不當手法賺取厚利,不過,除了油公司否認牟取暴利,環境局也一再為油公司背書,並批評消委會等研究方法有問題。環境局認為只有它和油公司的計算方法正確,問題是油公司卻不肯公開成本結構和市場營銷計劃,在油價升跌黑箱作業,各家油公司的零售價高度一致的情况下,公衆無法認同這樣的本地燃油市場公平合理。
成本零售差距擴闊
消委指油公司多賺
消委會最新研究,從3方面檢視油公司的營運情况。原油成本約佔油公司營運成本三分之一,由於油公司不肯披露相關資料,未能知道原油真實成本;不過,消委會審視統計處的各行業盈利情况,2013年燃料零售市場盈利達64%,2014年為34%,顯示燃油業盈利不俗,間接證明原油成本未拖累油公司的盈利。支出方面,消委會發現油公司於地價開支,分攤在每公升的成本,由2013年1.3元,2014年降至1.28元,2015年為1.25元,顯示油公司的土地成本持續下跌。至於營運成本,消委會從油公司花樣百出的折扣優惠中,得出折扣水平即使上升,不過由於原油價格大幅度下跌,實質折扣水平反而下跌,油公司省卻了開支。
消委會綜合3方面收支比對,得出油公司整體成本即使增加,相信十分有限。至於稅前汽油牌價與進口價差距,則由2013年每公升4.36元擴闊至今年首季的4.96元,每公升差距擴闊至6角,消委會因而認為油公司有可能「賺多咗」。油公司和環境局所謂零售價與原油價減幅基本一致的說法,在消委會研究結論面前,顯得不可信。
油價另一個值得關注之處,是各家油公司的零售價基本一致。本港油公司由3家增至5家,一般以為會出現價格競爭,對消費者有利。不過,消委會的研究顯示,即使加入了新參與者,但是油公司釐定油價的能力反而更大了。這從成本與售價差距擴闊反映出來,消委會的解讀是油公司「互相之間多了默契」。事實上,消委會發現各家油公司汽油零售價,一年之內有八成時間一致,雖然無證據證明涉及合謀定價,但是高度巧合之處,若說正常公平合理,相信消費者不會相信和接受。
去年2月,消委會發表過研究報告,指出當時油公司回應國際原油價格下跌,出現「加快減慢」迹象。其後,有學者分析燃油零售價與原油或新加坡離岸價的累積升幅變化,發現2013年底至2014年中的半年時間,汽油價格上升2%,原油價格則下跌了7.3%,顯示油公司以「加多減少」手法,賺取更多利潤。今年消委會的研究,證明油價成本與零售價差距進一步擴闊至13.8%,因而大致確定油公司牟取了不應得的利潤。
業界是否合謀定價
缺乏足夠資料判斷
消委會表示做油價研究時,囿於權限,未能取得油公司的成本結構及市場營銷計劃,因此無法判斷是否存在合謀定價。政府和油公司若堅持汽油售價不存在牟取不當暴利,就應該公布全部資料,以事實徹底「消滅」這個議題,使油公司毋須再背負「奸商」之名,政府也可以洗脫袒護油公司的嫌疑。
面對研究得出的數據,環境局今年再無原油價格與成品油跌幅走勢同步等說法,只表示本港車用燃油零售價,一向是個別油公司按商業原則和本身運作成本而釐定,不認為政府應為燃油業釐定利潤水平,當局一直監察國際油價,並敦促油公司盡快調低零售價,云云。環境局這個說法,即是政府就此事仍然採取袖手旁觀、不與聞問的態度。政府當然不應該為各行百業制訂利潤水平,然而燃油業須投標取得土地,每年向政府繳交地稅,這是涉及公共資源和公衆利益的營運。現在消費者權益受到侵損,事涉公衆利益,政府是土地提供者,若任由油公司取得土地營運後,以不公平、不合理手法剝削消費者,則政府的角色與幫兇何異?因此,政府有責任、也有角色介入,以實際行動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另外,期望競爭事務委員會全面審視此事,促使這個長期困擾消費者的燃油價格問題,得到改變並徹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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