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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3月反水貨客示威「光復元朗」期間,兩男子在元朗安寧路被便衣警察截停,分別搜出5支及1支辣椒素噴劑,二人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昨分別被判囚9個月及半年。裁判官判刑時稱,二人管有的辣椒素分量雖少,但附近示威有人衝擊警方防線,若被告加入或加劇示威情况,故須處阻嚇刑罰。
首被告陳耀成(34歲)及次被告鄭偉成(29歲)均無案底。陳當日藏有5支辣椒噴霧。感化報告顯示,他只透露部分對其有利的資料,他又表示不滿,稱作為被告他有權選擇是否披露其他案件。
鄰近反水客示威 遭警截查
其代表律師求情時稱,陳與家人關係良好,母親和前妻均有為他撰求情信,稱被告是好人及乖孩子,更獲佔中期間的醫療隊成員區耀佳醫生作品格證明;陳亦在雨傘運動中提供義務救護服務。辯方又引述醫生報告,指涉案的辣椒素噴劑對人體只會造成輕微不適,效果如「吹沙入眼」,又謂被告當日實為去救護,非為尋仇。
一求情稱去救護 非尋仇
鄭偉成的代表律師求情稱,鄭於2002年任搭棚工人,當時月入2.6萬,2013年高峰時月薪更有5萬元,但翌年車禍後難以長期工作,問女友母親借20萬元開設聘請搭棚散工的公司。律師又稱,被告掙錢不多但勤奮,定罪會令他「一無所有」。鄭亦獲甘浩望神父寫求情信,稱他樂於助人,具正義感,而且感化報告顯示鄭有悔意。
官﹕或激化示威 處阻嚇刑罰
裁判官判刑時稱,二人被捕地點不遠處有示威,若被告加入可致他人直接或間接受傷,終判處陳入獄9個月,鄭入獄半年。二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案件編號:TMCC601/15】
首被告陳耀成(34歲)及次被告鄭偉成(29歲)均無案底。陳當日藏有5支辣椒噴霧。感化報告顯示,他只透露部分對其有利的資料,他又表示不滿,稱作為被告他有權選擇是否披露其他案件。
鄰近反水客示威 遭警截查
其代表律師求情時稱,陳與家人關係良好,母親和前妻均有為他撰求情信,稱被告是好人及乖孩子,更獲佔中期間的醫療隊成員區耀佳醫生作品格證明;陳亦在雨傘運動中提供義務救護服務。辯方又引述醫生報告,指涉案的辣椒素噴劑對人體只會造成輕微不適,效果如「吹沙入眼」,又謂被告當日實為去救護,非為尋仇。
一求情稱去救護 非尋仇
鄭偉成的代表律師求情稱,鄭於2002年任搭棚工人,當時月入2.6萬,2013年高峰時月薪更有5萬元,但翌年車禍後難以長期工作,問女友母親借20萬元開設聘請搭棚散工的公司。律師又稱,被告掙錢不多但勤奮,定罪會令他「一無所有」。鄭亦獲甘浩望神父寫求情信,稱他樂於助人,具正義感,而且感化報告顯示鄭有悔意。
官﹕或激化示威 處阻嚇刑罰
裁判官判刑時稱,二人被捕地點不遠處有示威,若被告加入可致他人直接或間接受傷,終判處陳入獄9個月,鄭入獄半年。二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案件編號:TMCC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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