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著名富商的中年情婦T搭上助她「捉姦」的年輕私家偵探,偵探獲贈8輛名車以及名牌衣物等,卻自覺像「寵物」,最終決定跟T「斷纜」,與女友結婚,T得悉後不但報警誣告偵探曾恐嚇要公開二人情慾片段,早前更循民事興訟向他追討1780萬元,昨被高院判敗訴,人財兩失的T更被下令向偵探賠償60多萬元損失。
現年48歲的T因身分敏感,早前獲法庭批准以英文字母代表興訟。其舊情人邵偉端(29歲)原被指於2006年3至6月發布與T的性交影片,被控恐嚇及勒索罪,翌年獲不提證供起訴。
不擅英語的T於70年代從內地來港當工廠女工,後轉到酒店當美容師,94年邂逅城中知名富豪,先後誕下一對現年10多歲的子女,男友另有家室且育有子女,兩人不同住,她在內地做生意。
委託捉姦搭上 分手誣衊勒索
2005年初,T懷疑情夫另結新歡,聘請邵偉端「捉姦」,其間雙方建立另類關係,T稱邵不斷致電噓寒問暖,後來二人更發生性關係。T指邵於05年9月至07年9月期間,先後以不同名義問她借錢,兩年間共借出1780萬元。T稱曾多次向邵追債不果,更在庭上哭訴遭邵不斷騷擾,在T的子女校門外貼街招,又發送懷疑勒索短訊,至07年10月T決定報警。
法官在判辭中指出,T作供時戴鴨舌帽及太陽眼鏡,令他無法看清T作供的神情,法官更認為T作供期間哭泣,並非真心覺得傷心,而是要令法官相信她說真話。另一方面,法官認為雖然邵的行為不可取,但其證供比T更可信。
法官認為,T當時仍被邵的「美色」迷住,上述千萬元款項乃T給予邵的饋贈,T亦沒想過要對方清還;此外,T發現邵與女友結婚,感到被背叛才向警方誣告邵恐嚇她,故裁定T無法追討該1780萬元,同時要向邵賠償因牽涉刑事案而招致的7.5萬元律師費,以及60萬元被誣告的賠償。
【案件編號:HCA22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