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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公務員事務局向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加幅為4.68%,高層及首長級加幅則為4.19%。
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按既定機制決定加幅,過程中考慮各相關因素,生效期追溯至4月1日。
該局表示,高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建議方案與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方案則採用「調高」安排,與中層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看齊。
根據有關安排,如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低於中層級別,視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薪酬調整會「調高」至與中層級別相同。
除薪酬趨勢淨指標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動、政府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公務員士氣等因素。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收到職方的回應,並就薪酬調整作出最終決定後,政府會盡快把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討論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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