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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要打擊違法犯罪 但不要警察國家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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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07日 06:35
2016年06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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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最近《明報》轉載《南方都市報》一則新聞,廣州兩萬多輛出租車擬強制安裝車內視頻監控,除了方便失物招領,更重要是可以有效查處拒載等違規行為。另外一則新聞,是交通運輸部公布《水路旅客運輸實名制管理規定》,要求乘坐30公里以上的省際水路旅客運輸船舶,將實行實名登記管理;省內實名制管理範圍,由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需要確定並公布實施。另外,乘坐火車也早已經實行實名制(甚至乘坐客車在某些地方也已實行實名制),美其名曰「打擊票販子行為,方便人們購票出行」。還有就是手機實名制,以及智能身分證系統。幾年前,筆者乘火車,看到乘務員拿着一部機器只要稍微接近乘客,其智能身分證攜帶的信息便被記錄。


大規模監控 背後動機成疑

這樣的一系列的實名制以及加強監控的行為,都是打着「為人民服務,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旗號,極大的增加了社會運行成本(這樣高的社會運行成本,怎麼可能達到真正的高效率,和世界其他國家長期有效競爭),而其最重要的後果,則是侵犯人們的隱私,一步步把整個社會推向警察國家的方向。這樣做的危險和荒謬,只要看下面一個極端的例子就一目了然了。


現在很多西方國家,會要求某種類型的犯罪分子在出獄後或假釋期間必須穿戴一種電子跟蹤系統,這樣司法部門可以隨時知道其位置。為了打擊違法犯罪,我們可以推而廣之,要求每個社會成員隨時必須穿戴這一電子跟蹤系統,甚至要求每個社會成員在滿一定年齡後必須手術移植跟蹤器於體內,同時可以在全國每一寸領土都設立閉路電視監視系統,這樣我們的社會一定比現在更安全。但我們要不要生活在這樣一個社會?這樣的社會到底是一個動物園,還是一個真正的人類社會?


打擊違法犯罪,不從根源入手,而是侵犯公民隱私,大規模地加強監控正常的社會活動。其背後真正的動機,實在成疑。


作者是大學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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