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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團經理人遭掌摑淋油 男子囚5月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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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04日 06:35
2016年06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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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子組合B.Gs創團成員、現擔任經理人的袁凱茵,今年2月在油麻地住所樓下等候的士期間,被戴口罩男子掌摑及淋潑油漆,更遭恐嚇會「隊冧」她,該男子早前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指被告無悔意,在街上明目張膽掌摑無辜的市民,更用油漆潑她及恐嚇她,情節十分嚴重,判他入獄5個月及賠償2000元。


受害人B.Gs創團成員

辯方指被告張子俊(27歲) 大致同意背景報告內容, 但否認在感化官詢問他有否黑社會背景時迴避問題。辯方指張當時立即回答已沒有與黑社會聯絡。張的父親亦為他撰寫求情信指他是「孝順仔」,曾照顧已過世的母親,相信他已感後悔。


裁判官指張在沒有被挑釁下犯案,帶備油漆及戴上口罩掩飾身分,顯示他有預謀。裁判官認為張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悔意,他在街上明目張膽地掌摑正在等候的士的無辜市民,之後又用油漆潑向事主,令她的面及身沾上油漆,再說出恐嚇說話,情節嚴重。他先用暴力,再恐嚇,以加強恐嚇作用,裁判官指監禁是唯一選擇,判他入獄5個月及賠償2000元。


官指無悔意 必須判囚

張子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罪成。控方案情指出,女事主袁凱茵於今年2月17日中午在油麻地住所樓下等候的士,其間一名戴口罩男子掌摑她,並向她淋潑橙色油漆,隨即再恐嚇會「隊冧」她後逃去,袁的男友成功追截該男子,並交由警方處理。


【案件編號:KCCC6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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