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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公帑維修缺乏監管 政府變相鼓勵圍標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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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03日 06:35
2016年06月0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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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樓宇維修出現的「圍標」,長期以來困擾許多小業主;「圍標」集團有組織運作,小業主自保乏力而備受盤剝。政府歷來並無提出有效措施對付「圍標」的情况,當然不能理解為縱容不當和不法行為。不過,政府斥資35億元推行的「樓宇更新大行動」,從近期競爭事務委員會發表的研究報告看來,有理由相信這項「德政」極可能淪為「圍標」的溫牀。既然涉及公權力的維修「容忍」不當甚至不法行徑,則其他樓宇維修出現的亂象和小業主被坑害,更是不難理解了。公權力未能帶動嚴格依法辦事,保障市民利益,這是典型事例。


顧問公司啟動圍標

政府恍如引狼入室

競委會研究「樓宇更新大行動」計劃下的部分工程項目,分析了其中約200個聘請顧問策劃及監督翻新工程的招標紀錄,亦分析了約500個聘請承建商進行翻新工程的招標紀錄。研究有兩項發現,一是關於投標和中標的關係,顯示若顧問與承建商之間有關聯,中標機會較大,一般高出大約三成;二是投標者出價是否確切反映成本,以工程顧問合約為例,報告指出有逾65%顧問投標合約遠低於最低成本,即是投標價與成本不成正比,競委會認為其中一個解釋是顧問以超低價入標,當投得標書後再物色有關聯的承建商參與工程,從中獲利。


政府於2009年推行「樓宇更新大行動」,斥資35億元津貼3000幢舊樓維修,涉及約15萬戶舊樓業主。據發展局的資料,截至今年3月31日,參與計劃的樓宇約有2700幢大致完成維修和保養工程,已經發放津貼款額約28.5億元。這項計劃惠及大批舊樓業主,應屬德政,可是計劃推行以來,經常有小業主反映或投訴維修費用高昂。除了政府的津貼,他們須負責的份額仍然是沉重負擔,不少業主懷疑此乃「圍標」集團一條龍操作的結果。過去幾年,顧問公司在「圍標」的角色,業內與市民之間幾乎是衆所周知;有些顧問公司甚至以連最低工資也不夠的成本,奪得顧問招標合約,然後出現業主法團、管理公司、顧問公司、承建商等串通牟取不當利益,這在競委會的研究大致上已經認定。


「樓宇更新大行動」涉及公權力和公帑,理應有嚴格監管,為什麼逾65%顧問公司投標合約遠低於最低成本、顧問公司與承建商有關聯中標機會高出約三成、維修標價超高等3種情况,卻仍然經常出現,市建局和房協則置諸不理?當局回覆《明報》記者的查詢揭示出答案就是:相關機構對於申請津貼個案,只做文書工作,不會參與核數及監工等工作,只有在工程完成後,相關機構(即是市建局和房協)才會與獨立專業顧問到樓宇視察,確保維修符合審批及相關法例要求,才發放津貼。


從已知情况看來,當局在「樓宇更新大行動」角色之抽離,主要基於對顧問公司的信任,認為它們會善盡把關職責。但是,公衆知道和競委會研究證實的「圍標」一條龍,顧問公司擔當重要角色,若有「圍標」情事,顧問公司根本就是始作俑者,當局對它卻信任有加。因此,懷疑「圍標」坑害業主的不當不法情事,其實是在公權力眼皮底下發生,而政府還要給它們支付大筆公帑。


另外,競委會指出的涉及公帑的樓宇維修情况,所釋出信息,對於「圍標」集團無疑是一種「鼓舞」。如果連政府也「認可」它們的做法,對於存心牟取暴利的「圍標」集團,就更加肆無忌憚。近年樓宇維修爭議、投訴愈來愈多,相信與政府處理「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取態有一定關係。


司長說維修無圍標

競委報告當頭棒喝

去年11月,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在一次公開活動之後,主動回答記者對發展局長的提問;她說親自問過廉政專員白韞六,「他給我的答覆就是在『樓宇更新大行動』裏面的舊樓維修,是沒有出現圍標的情况」。現在林鄭月娥讀過競委會的研究報告後,不知道會否改變對「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圍標了解和認知?事實上,她迄今對競委會的報告,未見有公開評論。無論如何,本港需要維修的樓宇逐年增加,這是每年涉及以數十億元計的大生意。鑑於「圍標」集團的一條龍操作已經事實確鑿,政府再無理由推搪打擊「圍標」,而是應該多管齊下,包括堵塞法律漏洞,加強公衆教育和執法,並向小業主提供專業支援,成立「樓宇更新監察局」等。從體制上把樓宇維修納入規管,以保障小業主權益,使他們免於任人宰割,就不會再聞維修而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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