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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三君子案 律師斥秘密宣判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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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01日 06:35
2016年06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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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稱為廣州「三君子案」的維權人士唐荊陵、袁朝陽、王清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二審判決,不過拒絕當面告知律師。唐荊陵的代表律師葛永喜預料會維持原判。


拒宣讀判決 稱會郵寄

今年1月29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3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唐、袁、王分別被判囚5年、3年半和2年半。律師葛永喜對本報稱,他昨日上午到看守所會見唐荊陵時,遇到原本來送判決書的廣東高院書記員。書記員見到葛永喜在座,拒絕宣讀判決書,也拒絕把判決書交給唐荊陵,稱要「等會見完了」。葛問他判決結果,對方拒絕透露,只稱會郵寄給他。


葛永喜指出,高院做法相當於「秘密宣判」,按法應該公告宣判的時間地點,並讓律師和家屬參與,他說「唐荊陵先生認為這個審判就是非法的,任何的結果他都不在意」。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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