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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豐反洗錢 更新保管箱條款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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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31日 06:35
2016年05月3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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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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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昨日有報道指,為加強打擊洗黑錢活動,匯豐香港將對保險箱實施新政,若該行認為保險箱存放了違法或具冒犯性物品,該行有權在未獲客戶同意下將物品處置。


不過匯豐發言人其後澄清,上述條款早於2004年已實施,今次更新的對象是當年更新條款前租用、未被列入新政範圍內的租戶,用意為統一條款,並保證不會影響安全性及私隱度。


未獲客戶同意下有權處置物品

匯豐發言人承認,已更新了「保管箱租用條款」,不過他澄清稱,由於保管箱或有機會被犯罪分子濫用,而銀行有責任保護金融系統不被不法活動滲透利用,故該行早已於2004年12月18日更新了條款;今次更新的對象,是針對當年更新條款前租用保險箱的客戶,旨在統一條款;新條文亦強調有需要時會與執法機構合作,目的是針對金融犯罪。


匯豐重申,更新使用條款不會影響保險箱服務的安全性及私隱度,同時又提醒客戶,切勿在保管箱內存放任何足以構成滋擾、違法及冒犯性的物品,例如爆炸品、易燃品、液體或違禁毒品、攻擊性武器、槍械、賊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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