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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塌頂調查小組 職權未提問責 教職員會﹕應查人為因素 屋署查天台物料排水系統長青網文章

2016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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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5月24日 21:35
2016年05月2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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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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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城市大學運動中心綠化天台坍塌事故,城大成立的8人調查委員會昨早召開首次會議,並定出5個權責範圍,包括工程合約執行過程中的不足,但沒列明會否調查誰人須負責,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謝永齡認為,最重要是查明事故成因及誰要為此負責,缺一不可。據了解,政府內部亦正討論應對方案,包括檢查相類似建築物及高風險建築物,乃至中長期研究應否制訂綠化屋頂的實用指引等。


屋宇署回覆查詢稱,該署人員繼續調查城大屋頂金屬支架倒塌事件,署方會循多個方向蒐證,包括屋頂覆蓋物的物料、厚度及重量、屋頂的排水系統設計及建築物的圖則紀錄等。屋宇署亦正聯絡與事件有關人士,包括向目擊者索取資料,以確定屋頂金屬支架倒塌的原因。由於調查工作仍在進行,屋宇署指現階段不宜評論屋頂倒塌原因、相關責任問題以及涉事綠化工作是否須事先向屋宇署呈交圖則。


政府商檢視類似建築 長遠研訂指引

據了解,政府內部亦商討短期內檢視類似城大事件高風險建築物是否可行,以及是否檢視中小學的綠化天台,長遠而言亦要研究是否就綠化天台工程制訂清晰的實用指引等。


環保建築專業議會主席、建築師學會會員何文堯表示,業界與屋宇署有定期舉行閉門論壇交流,本周末與署方會面時會向對方提出全面檢驗全港學校綠化天台的安全,以及制訂短期措施避免同類事件重演等。


小組調查合約執行問題

另外,城大調查委員會主席、副校長暨秘書長林群聲昨開會後表示,小組訂出5個權責範圍,包括調查倒塌事件的成因及找出工程合約執行過程中的不足等(見另稿),但未有列明會否問責或追究責任。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謝永齡稱,小組非做學術研究,調查誰人應該負責亦很重要,「唔係話要人頭落地或懲罰」,只是希望了解除技術性原因外,還有什麼人為因素,如哪些部門或人要督促、維修部夠不夠人等。謝又擔心報告會否被小組因牽涉法律原因而不能公開,希望最後可開誠布公。


教育界立法會議會葉建源則認為,「問責部分可能隱於權責條款第3條」,要求校方交報告時可公正地找出須負責的人。


8人小組7屬城大 公信力惹質疑

謝又指小組太多自己人,「持份者需唔需要7比1咁多?他們大部分都是僱員或是學生」,令人質疑其獨立性、公信力及公平,認為小組應加入更多校外人士,如退休法官,「小組不需要專家權貴,只需要收集所有證據,聆訊時公平公正」,又指校外人士比例應略高於校內人士。


至於行政副校長李惠光不如預期般成為小組成員,有與會成員稱,開會時校方沒透露會否調查李惠光。謝永齡則認為,小組調查李惠光的機會為「百分之一百」,因行政副校長負責校內非學術事務,如人事、發展、維修等,「一腳踢」,當校董會提出綠化學校時,副校長負責指揮執行,如招標事宜、有份選擇哪所承辦商等事,「但都要讚學校沒有讓李惠光加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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